觉得,这要是送枪的话,送一两把还不如不送,咱们突击团丢不起这人,可要是送,怎么着也得送十把,那咱们面子是有了,可丢了里子,而且,万一到时候李靖跟咱们翻脸,那咱们岂不是间接性的提前资敌?到时候,恐怕会闹出更大的笑话。可不送的话,这笑话保证立马就传开,给咱们即将展开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哎~!说到底,这都是咱们现在白手起家,一个字——穷!”
张青山皱着眉头想了想,从后腰抽出一把勃朗宁,爱不释手的摸了摸后,一咬牙,把勃朗宁丢在手边的小桌上,叹了口气,道:“就送他这个,相信以他一个山大王,也没见过这么好的东西。送给他,倒是足够当回礼了。”
胡英泽惊的一下就站了起来:“老张,这可是你……”
这把枪是当初红军在草地上,也就是在燕子口伏击战之后,张青山死里逃生,从战场上一个反动派的军官身上搜出来的,一直爱不释手,很少示人,更是从不离身——对于张青山来说,这把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枪的范围,更多的是一种怀念,一种警醒。
现在为了突击团的将来,他毅然决然的拿出来,让胡英泽很受感动。
张青山挥了下手,制止胡英泽继续说下去。
“什么都不要说。”说着,张青山的面色渐渐严肃起来,隐隐间带着几分杀气:“他李靖将来要是跟我干,哪怕是就算不跟我干,但也不当汉奸,我送他这把枪,也算是值了。可要是他敢当汉奸,嘿!嘿!这把枪迟早会回到我手里,只不过是出去打个转,没什么。我只希望他看到这把枪的时候,能时刻记住这把枪的来历和我送他这把枪的目的,那样,也算是物有所值了。”
胡英泽想了想,叹了口气,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