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降临,无数躲藏在黑暗角落的怪物开始慢慢伸出利爪,悄悄的接近那些毫不知情的普通人。
那些邪恶从来不曾离开这个世界。
但同样,守护人类的力量也不曾消失。有怪物危害人类,自然就有狩猎那些怪物的人。
埃里克·布鲁克斯就是这样的人,夜晚降临,那些肮脏的怪物出来作恶的时候,也是他活动的时候。
每一个认识埃里克·布鲁克斯的人,都会不约而同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就是酷!这种酷不是装的,而是他天生如此,他从出生起,就不会哭,也不会笑,仿佛没有感情一样,他这辈子唯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猎杀吸血鬼。
埃里克·布鲁克斯是一个传奇,而这份传奇从他出生之时就决定了。当年他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米丽亚姆在临床生他的时候被一名吸血鬼咬伤,生他之后不治身亡。也是因为这份奇特的遭遇,让他拥有了半人半吸血鬼血统。他拥有吸血鬼和人类的特性,却又没有两者的缺点。
他可以直视阳光,虽然不太喜欢大蒜和白银,可那些东西对他并没有什么危害,最多就是让有点难受而已。同样,他也没有人类的软弱,他拥有远超常人的力量、速度、感官和耐力,同时也拥有快速愈合的能力。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他必须要定期吸食血液。如果长时间比吸血,他会变得狂躁、虚弱。不过还好,他对血液的需求量远远小于吸血鬼,女人每个月的亲戚都够他喝的。他可不是纯种吸血鬼只能通过血液来补充能量,他可以吃人类的食物。
也许是因为吸血鬼血统的缘故,埃里克·布鲁克斯的情绪很少,就像冷血动物一样。
除了性格酷之外,他的时尚品味也很酷。不分白天黑夜,他都会带着黑墨镜,不分寒暑,他都会穿一身黑色风衣。一个冷酷的小平头加上棱角分明又冷酷之极的脸庞,合起来就是一个字——真特么的酷!
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也是为了阻止那些暴虐的吸血鬼伤害普通人,埃里克·布鲁克斯一直在追捕吸血鬼。
强大的实力和冷酷的作风,为了赢得了一个外号——刀锋。
到了现在,几乎所有吸血鬼都只知道他的代号,完全忘记了他还有名字。
大多数的时候,刀锋的活动范围一直在纽约等东海岸城市,可就在最近,他收到了一个消息,他的老对手,纽约吸血鬼的领导者狄肯·费斯最近派遣了他的姘头拉奎尔带着一群吸血鬼离开纽约前往了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