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伊对面的匪徒有十几个人,他们清一色的装备了自动步枪。火力非常猛。
要不是这帮家伙的枪法烂的可以,克洛伊和她的同伴早就交代在这里了。美国就是这样,平时还好,毕竟秩序的存在就是最大的约束,那些匪徒也不敢闹的太过分。
可今天不一样,全城都乱,谁又能把他们怎么样?等到混乱过去,他们把枪一藏,拿着抢来的钱就可以过舒舒服服的日子。
这些匪徒压根不是啥专业人士,就在前几天,他们还是贫民区买粉的小角色,可地震改变了一切。团伙中的一个大聪明一拍脑门,决定枪枪店。
美国的枪店跟连锁超市一样,到处都是。不过一般来说很少有人会愿意去抢那里,因为枪店的老板一般在柜台下面藏着一把上膛的大枪,比如喷子,步枪什么的。而店里别看摆了那么多枪,但都是枪弹分离,没有子弹的枪毙一根烧火棍强不了多少。
而且抢枪店,一般被打死都是活该,因为你去抢夺危险物品,被枪毙有什么可抱怨的?
连圣母都不太会为这种蠢货发声。
不过,他们成功了!
那家枪店正好在地震中受灾,店主人被一块掉落的水泥块砸死了……所以他们严格来说,压根不算抢,用偷更合适。但管他的,他们得到了武器,很多武器,很多弹药。
于是这个小团伙开始膨胀了。
他们决定做大做强,更创辉煌。
于是他们在绑架了几个姑娘,抢了几个赌窝搞到一批药品,嗨皮一场,喝了一顿大酒之后,决定抢银行!
他们十几个人抢劫了摩根银行,一群残留着酒精和毒品影响的新手劫匪冲进银行会发生什么?
一次惨案。
这群人第一次做这行,所以既没有提前计划,也没有规划路线,他们的办法很简单,开着车,来到银行,冲进去,抢钱回到窝点,搞更多的毒品和酒精!
至于之后……呵呵,你觉得这样一群人渣会考虑之后的事情么?他们贫瘠的脑壳能想到最长远的事情,就是三天之后去哪里嗨皮,再远他们可怜的智商就对此无能为力了。
第一次抢银行,难免会紧张,这和第一次做坏事难免既兴奋又害怕一样。
一个白痴,手一抖,开枪了。
然后十几个白痴也跟着开枪了,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被吓一跳然后疯狂开枪。
现场尸横遍野,甚至还包括他们之中的两个,被自己不小心打死,还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