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清楚,凯在阿斯加德有人脉!
可惜……当他联系不到凯。
最后只能拨通凯的办公室电话……他的秘书小姐告诉他。
韦恩局长,去办案了。
凯去办案?
什么案件?
一个非常非常神奇的案件。
这件事还要从温家兄弟说起。
温家兄弟一直以来其实都很少往大城市凑,一来他们天生的乡巴佬气息和城市有点格格不入。也就是所谓的‘红脖子’,在美国,“红脖子”(red neck)最初指没受过教育的美国南方穷苦白人,后来泛指所有生活在中西部的小镇居民;作为一个文化标签,它还代表着一切立场偏保守的人
温家兄弟就是典型的红脖子。
在刻板印象中,“红脖子”的特征是:喜欢开皮卡,越大越好;喜欢穿牛仔裤人字拖, 戴毡帽;喜欢吃大牛排, 酒不离身;喜欢玩枪,拥护持枪。他们往往生活在农村,没事就去打个猎,一个人干翻一群狼。
虽然温家兄弟的品味没那么糟糕,但也没好到哪去就是了。
更何况,他们身上起码背了十几起案件,在城市之外还好,真的到了城市随时可能被通缉。
嗯……没错,在凯消除了他们的犯罪记录之后,这两个混蛋又在短短时间内再次被FBI通缉。
而这一次,他们来到了纽约。
显然他们不是来找凯喝酒的。
他们这一行,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远离亲人朋友,越远越好。为了他们自己,也为了其他人好。
哪怕凯不需要他们担心这个,可他们还是下意识的按照这个规矩来。
他们甚至一年都不会通一通电话。
他们是来狩猎的!
这不可能是一件好事。
因为这意味着,有人死了。
被那些害人的牛鬼蛇神。
那是一起发生在缅因州奥古斯塔的一起案件,一家人全部死亡。
现场十分惨烈。
一家七口,坐在郊外的一栋非常大的房子里。分别是父亲、母亲和五个孩子,五个孩子分别是18岁要上大学的大姐,17岁马上高三的二哥,同时还是校橄榄球队的明星球员,同样17岁的三妹,和二哥是双胞胎。接下来是12岁的四第,以及10岁的小妹。
这一家人在社区中是有名的模范家庭,丈夫经营着一家百年的啤酒酿造场,在当地非常有名。同时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