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悠恬走出洗手间,看了秦好好一眼,见她睡的很沉,暂时没有醒来的迹象,快步下楼。与陆晋之会和,两人走到楼后僻静的地方,于悠恬开门见山问:“你和好好分手了?”陆晋之坦然点头,“对。”于悠恬挑眉,“原因是喜欢上了你顶头上司的妹妹,觉得她更加适合你?”陆晋之依然点头,“是。”于悠恬扬手甩了他一记脆生生的耳光,“畜生!”她忽然记起,那天陆晋之送她回顾温玉的公寓,离开前,曾对她说,希望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可以永远做朋友。那时,她觉得陆晋之的语气有点怪,她觉得不对劲,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现在想来,怕是那时陆晋之就存了和秦好好分手的心思,却直到现在才说出来。为什么又等了这么长时间呢?怕是和对方感情稳定了之后,才向秦好好坦白吧?这是陆晋之向来爱用的风险规避法,只有当事情万无一失,他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时,他才会去做那件事。他是万无一失,立于不败之地了,可秦好好呢?他到底把秦好好当做什么了?于悠恬浑身的愤怒,都贯穿于右掌,打的陆晋之头重重偏向一边,耳朵“嗡嗡”作响。他擦了下唇角,看看手指。还好,没有出血。他笑了笑,“悠悠,我们四个,从小一起长大,你不是也没选择润泽吗?”“我从没答应过沐润泽的追求,而你已经和好好恋爱快十年了!”于悠恬几乎气炸了肺。这混蛋,居然拿他和沐润泽比!“都一样,”陆晋之漫步尽心说:“谁能保证自己第一个遇上的人,就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呢?我是真心喜欢晴晴,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那才是我命定的女人,我喜欢她,我心里装的都是她,再和好好在一起,只会害了好好,我虽然对好好没有了男女之爱,但我对她还有兄妹之情,我不想害她。”他也曾真心喜欢过秦好好,可当他步入社会,进入大公司工作之后,回头再看秦好好,总觉得秦好好比他那些风情万种的女同事们,总差了点什么。秦好好她,太……小家子气。不够端庄、不够优雅、不够精致,每天活蹦乱踢跳,大大咧咧,没有一丝淑女的气质。而高风璱的妹妹高风晴,像个精致的芭比娃娃,精致、婉约,一举一动,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看到秦好好,他就会联想到他们成长起来的那条阴暗的巷子,低矮的平房、遍地的垃圾、阴暗的苔癣。看到高风晴,他则会联想到明媚的阳光,明亮的橱窗,铮亮的银质刀叉,古朴的烛台和盛放的鲜花。他聪明、有手腕、有能力,他向往那种精致的生活,彻底从过去走出去。见到高风晴的那一刻,他立刻被她吸引了所有目光。他对高风晴一见钟情了。刚好,高风晴也喜欢他。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