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多聪明的一个人,看黄飞的表情他就知道这枪买不起了。
“飞哥,这枪太重了,这么重不可能整天背着嘛。”
高起放下了巴雷特,他端了端麦克米兰TAC-50,然后再次摇着头道:“不行不行,太重了,根本没法用。”
黄飞悄悄的舒了口气,而约翰微笑道:“我们有减重的大口径步枪,不过我觉得以12.7毫米口径步枪的后坐力和重量来说,确实对高先生不太友好,但要追求威力和射程的话,唔,我认为发射.338拉普马格南子弹的步枪更加合适,抱歉,就是8.6x70毫米的拉普马格南步枪。”
约翰在枪架上扫视了一眼,然后他一脸笃定的道:“让我想想轻量化的军用步枪,兼备威力和射程,而且重量也减轻了很多,我认为AWM不错,精度很好,或者TAC338,又或者布拉塞尔公司的R93LRS2战术狙击步枪。”
说话的同时,约翰从枪架上端了一把步枪下来,放在了柜台上后笑道:“枪确实是试射一下才知道是否适合自己,但你可以先试试重量,这是布拉塞尔公司出产的R93战术狙击步枪,可通过更换枪管来改变口径,这一把是.338口径,枪重5.4公斤,你应该能轻松承受的重量。”
高起把枪端了起来,然后他立刻道:“还是有点重,这个多少钱。”
“我必须先说明一下,这把枪是灾变前生产的,几乎没有使用但确实是一把二手枪,所以这把枪便宜很多,只需要三千克黄金。”
三千克黄金,高起看着黄飞的额头上好像微微有些汗珠。
高起把枪端起来瞄了瞄,背在身上试了试,然后他对着黄飞摇头道:“飞哥,不行,还是太重了。”
黄飞看向了约翰,他正在组织语言的时候,约翰却是微笑道:“啊,我明白了,你对轻量化的要求非常高,那么请问你在使用步枪时发射频率高吗?或者说需要在长时间的战斗中持续的射击吗?”
“战斗时间通常都很短,也就是打上几枪就能结束战斗,我经常打猎,而我需要天天背着枪行动,就是枪不离身,所以必须要轻,越轻越好。”
在荒原上,任何人都不会让自己的枪离开触手可及的范围,高起当然也是,而他用步枪是在荒原上多,所以他对狙击步枪的要求是越轻越好。
约翰笑道:“我建议你用民用猎枪,首先猎枪很轻,大部分可以把重量控制在四公斤以内,使用方便,保养也方便,精度高,而且价格相对便宜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