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
“安宁哈塞哟(你好),请问您是这个人吗?”
一个女服务员,满脸红晕的走过来,手上拿着电话,正播放着一段视频。
金秀看到后面的众人,也是期待眺望着。
这才仔细看向视频,不禁摇头失笑,正是自己试镜时候的影像。
“没错,是我!”
金秀微笑着点了点头,旋即一股欢呼爆发。
远处的众人一窝蜂的涌过来,将他团团围住,脸上满是激动的神色。
额....
金秀吓了一跳,后退两步,苦笑道:“各位好汉,这是要干嘛?”
“你是这个杀人犯对吗?”
“我是你的粉丝,偶像啊!”
“求签名!”
众人激动的七嘴八舌,场面突然乱糟糟的一片。
金秀恍然大悟,随机苦笑一声,压了压手掌,让众人安静。
等众人心情平复,金秀眨了眨眼睛道:“首先我叫金秀,不叫杀人犯,若是警察把我抓走了,你得负责啊!”
众人轰然一笑,而喊金秀杀人犯的青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还有,我还不是明星,没练过签名,你们真想要的话,我就给你们签,字可能很丑。”
众人摆手说无所谓....
金秀苦笑一声,一个个给他们签名,最上头写上“献给最亲爱的人,这是我的第一批签名。”
众多服务员心满意足的拿着签名离开了,金秀也走向房间。
意外的插曲,令他很意外,却不反感,有那么多人喜欢自己,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简单的吃了早饭,金秀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本子跟笔,这是早上在文具店买的。
他在冥思苦想,两世的经验告诉他,有钱不行,没钱却是万万不行地!
可绞尽脑汁他都想不到,一个好的赚钱点子。
这时电视上放出一部电影,是很老的一部片子,却也很经典叫“我的野蛮女友”
突然金秀眼睛一亮,一股明悟爬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