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顿时心领神会地离开了房间。林宛如见状,便也离开了房间。这样,房间里就只剩下洪三和林凤翔两个人,这时候,洪三便笑着拱了拱手,说道:“洪三一届匹夫,承蒙林老这么看得起,心中感激得很。不瞒林老,我从前是干山贼的,作奸犯科,杀人越货的事,也没少干,王法什么的,是从来不放在眼里的。参与林老的大业,心理上是没有什么障碍的。然而,古人有云,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洪三这条命虽贱,但是却也不是随便就可以卖给什么人的。我向来只是听到林老的大名,并不曾真正共事过,难以确定你是否真是可以辅佐的天命所归之人。不如这样,我且先与林老共处一段,倘若我们两人彼此都还看得上眼,那洪三这条命就交给林老。倘若到时候,有谁觉得对方不适合一起共事,我再行离开,或者把这条命还给林老,林老看如何?”
洪三话音刚落,便听到林凤翔马上说道:“好一句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这话老夫喜欢。行,一切就找你的办。我们以半年为期,半年之后,倘若你觉得老夫不值得你辅佐,你自离开老夫决不留你。”
“半年?半年以后,你屁股上有几个痣我都知道了。”洪三在心里得意地这样想着,然后故作严肃地点点头,“如此甚好。”
林凤翔虽然并不算是工于心计之人,但是他还是看得出来洪三这时候并没有完全归心于他。如果是个正常的造反头子,一般都会拿洪三这种人当消耗品用,什么时候需要人送死九派这种人去,死了不心痛。但是问题是林凤翔不是一个正常的造反头子,他年纪虽然已经七十有八,但是他的身上依然充满了只有二十岁小伙子才该有的那种热血沸腾和理想主义。而这一切给了他让常人所无法理解的自信。
而他刚刚突然毫无铺垫地招揽洪三,也正是出于这种自信。他觉得以他的声望和人格魅力,都可以让天下十八路反王,三十六路烟尘都奉他为总林老,招收洪三这么一个籍籍无名的年轻人归入麾下,那是他的福气,还有什么难度可言?
而这时候,他的这种自信有一次起到了作用。当他残存的一点理智让他意识到洪三没有完全归心之后,他就总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让这个年轻人马上对自己死心塌地,这才称得起他天下英雄,武道至尊的无上人格魅力啊。
于是,他略眨了眨眼,对洪三说道:“现在你既然已经是老夫的人了,那老夫自然该给你些好处。你有什么愿望,尽管开口说来,老夫一定应承。”
洪三这时候心里正想着,既然委屈自己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