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史强忍着不去闻那诱人的酒香,只是那味道却不停点的往鼻子里钻。一再说自己不能饮酒,不过最终还是忍不住喝了一小口。有第一口,就有第二口。其实内史还是能喝二两的,结果他喝了三两。
玄月高高的挂在天空,寂静的营地里面忽然响起了马蹄声。醉得一塌糊涂的内史正和自己的手下在军帐中打着呼噜,丝毫没有觉察大地的颤抖。
一人双马。匈奴汉子们很快赶到了江边的船坞。戴宇已经将三弓床弩装上了四轮马车,为了保险起见还带了二十名最好的弓箭手。他们分乘三辆马车跟在了后面。
“侯爷,我找了一处地方。那里两岸都是芦苇,很适合隐藏人。”
幻天骑着一匹马驰到了云啸的面前。
“好。你带头,全军跟着你。”
四百余骑,带着十五辆马车奔驰着冲向高邮。
天气非常的好。冬日里初升的太阳非常的耀眼。脚下的土地被染成了红色,项三秋今天起了一个大早。心情非常的激动。若是今天商谈得宜。便不用再过这风餐露宿,漂泊不定的日子。江都国太尉。这是项三秋想要的官职。这样他就可以已江都为基地,经营自己的势力。
今天特地穿了一身轻甲,只有二十几斤。不知是兴奋的原因还是轻甲的原因,他觉得身子轻了许多。外面套上了一件蜀锦外袍,精心修剪过了胡须。
对着铜镜反复的照了照,对自己的穿着和精神状态都很满意。带上了一顶通天冠,项三秋觉得自己已经是江都国的太尉。
想起刘非那个货,项三秋心里就在发笑。这个货也能镇得住自己?笑话,老虎怎能让一只豺狗吓唬住。
葛洪瘸着腿给项三秋整理蜀锦的外袍。
“刚才在后面看,还以为将军是二十几岁的模样。真快啊,一晃都三十年了。将军的头发还是黑的,我老葛的两鬓已经白了。不服老是不行了。”
“过了今天咱们就能重新回江都过好日子了,你以前的房子就不要了。跟着我一起住太尉府好了,几十年生生死死风风雨雨,也该是享福的日子了。你家儿媳妇该生了吧。”
“回江都的时候看了一眼,生了。是个带把的,我老葛一生杀人无数居然混了个子孙满堂。呵呵,老天待我不薄啊。”
“老哥,我欠了你啊。若是你家大小子活着,你说不定重孙都有了。若不是当初帮我挡了那一箭……”
“别说了,这是命。能帮将军挡箭死了,也算是值了。算了,今天是喜庆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