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为本而繁荣都市,在都市为基带动乡村发展,这是在中国今后一定的路线,自然而然要走上去的,而那么,农业的发达是在什么道呢?那便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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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问题的解决,无论是这个时代的专家,还是后世的专家,都提出了采“生产合作化经济生活社会化……”而与这个时代的专家学者不同,后世的专家学者可以在吸收借鉴中国以及其它国家几十年发展的经验,而所有的经验加在一起只有两个字“合作”。
“合作社,你将在你的家乡开辟一个试点,如果在那里获得成功的话,未来,中国农村的复兴将会从你的家乡开始!从邯彰专区开始!”
此时管明棠的语气带带着一丝期待,合作社,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他一直在致力于合作社的建设,现在在邯彰已经设立了一个涵盖了整个邯彰专区的农业合作社系统,这个系统将至力于现代农技的推广、良种推广、农业产品购销、消费品购销以及农村金融信贷工作,同时他还将是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一个桥梁,但仅只有一个农业合作社仍然没有解决所有的农业问题,它的成功也只是暂时的,而无法彻底完成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使命,农业合作社只能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却无法承担这一使命。
在以“兴趣爱好”为由委托另一个时空数十名农业问题专家以民国特殊环境制定农业复兴方案时,管明棠同样时提出了两个要求,即如何真正实现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基层组织体系,最终,那些专家们把视线投向了合作社,对于单个力量的过于薄弱的中国农村来说,合作是唯一的出路。
只不过,这个合作社与农业合作社不同,这个合作社是以村为单位的合作,这是专家学者在借鉴以色列的集体农庄——莫沙夫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一个立足当前中国实际情况的“合作组织”。
在这个合作组织中,不像公社一样,所有的土地、生产资源都归公社所有,农民沦为“社工”在这个组织内,每户人家皆有自己的房屋和土地,自给自足,而合作社以联合的形式负责供销,并提供教育、医疗和文化服务,他更注重单个家庭的作用。
在以村为单位组成的合作社内,实施民主管理,成员一律平等,生产不是由集体完成,而是以家庭为单位完成,集体性活动所得收入用于购买社会服务,社员互相帮助,服从集体利益。合作社统一销售各家庭产出作物以及副产品,并向社员提供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在合作社成立初期以贷款购进农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