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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六章 辣手(1 / 5)

李明玉携盛怒直奔水天阁院,陈一哲将其迎至去岁新建的明月楼中奉茶,一起陪坐的尚有叶梦甫、袁三山及张旭。

极其简单的寒暄过后,李明玉拒绝了陈一哲邀他萧往水天阁一览的提议,用冷冷的语调表达了两个意思。一者,既然文社的总司是设在扬州,那么清音文社便是归属扬刚刚衙当管,而今未得州衙首肯,文社便擅自宣布成立,此举大为不妥。

二者,清音文社张布的晓谕告示内容激切,有挑动士林纷争之弊,其身为扬州地方父母,对此告示内容无法认同。

此言一出,叶梦甫四人交视之间都感觉到不对了。待李明玉说完,陈一哲笑着开口解释,给出的理由亦是两点:其一,结社论文乃文人雅集,比不得那些商贾行的行会,自前朝以来便是听任自便,朝廷并无结文社还要先报有司批准的规定,是以清音文社的成立并不违反朝廷律令。

其二,晓谕告示中只是倡导新文风,并无使君大人所言的鼓动之词,再则文风之倡无碍于地方稳定,无损于有司之权威,且是有利于提振地方文运,还请李使君善察此心,勿以晓谕告示为怪。

李明玉听了陈一哲的解释后不仅没有释然,脸上的神情反角更严厉了。沉声言说清音文社尽收江南士林苦华,规模太大,影响力太甚,比不得其他那些小文社。有鉴于此,扬刚刚衙不得不负起监管之责。

从官府的立场来看,此言看似有理;但对于陈一哲等人而言,却是无此先例,似有强词之嫌。李明玉为守护世家利益不能退让,在晓谕告示遍发江南之后,身为清音文社社首的陈一哲也没有退让的余地,由是,双方各持立场,各持一词,越说分歧越大,到最后已成折辩之势。

李明玉名门出身,自小便是心高气傲,兼且此时还是一州刺史,在扬州地面上早就颐指气使惯了的。哪里容得下陈一哲与他折辩?开始时因存着尽快解决问题的想法强自忍耐,到了最后却是再也忍耐不得,黑沉着脸拂袖而去。

他走后不到一个时辰,便有州衙刀笔吏会同两班二十多个衙役来到水天阁院。刀笔吏们将清音文社的发起者名录、章程等物悉数收走,衙役公差们则手执刿签将作为清音父社总司所在的明月楼给刿了起来。

刀笔吏走时更留有严令,未得州衙核审首肯,清音文社不得举行任何诗会、文会活动,否则陈一哲这社首、叶袁等社管必遭严惩。

当天下午,正在陈一哲等人为此变局紧急会商之时,继承了陈一哲海商事务的大儿子突然找来,言说陈家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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