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县衙,府道衙门不得杀人,由为男性。遇罪大者官民判流放、监禁,终生兵役!匪寇杀一人灭一户!杀一户灭全族!遇匪者,民可杀之!
翻译过来就是:
北元帝国由于常年征战,男性十分紧缺,对兵源看的格外重要。凡帝国内所有县衙及府衙不得杀人,尤其是男性,罪大的不论官民都要流放,囚禁或者一辈子服兵役。
强盗土匪杀死一人,官府反杀一户,惨杀一户,官府便要反杀一族,且在全国内施行缉拿,拿到为止。遇到土匪强盗,老百姓可以随意打杀。
这说明土匪的地位很低,百姓打,官家杀,人人怨恨,相反对男性国民却很看重,官员杀人看情节严重剥为白身,处不同刑罚,而土匪杀人却要加倍偿命。
仔细一想便能明白:
本来国家士兵就少,占山为寇的大多为男性,大大损失了帝国兵员,所以一般土匪都不敢下山,最多也是到偏远地界打家劫舍,或者官道拦截商人,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