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了几道拿手菜,应石头要求点了一份火炒野鸡。
汪叔一阵说教:自己家的野味都吃不完,还要在外面吃这么贵的东西。
不过这个埋怨的话并没有持续太久,等了一刻钟的时间,炒鸡便端了上来,卖相看色香俱全,肉质酥黄,浓浓的汤汁洒在上面,瞬间让人食欲大开——
入口肉质细嫩,比山娃子自己在火上烤的好吃。
汪叔也不说话了,吃的速度飞快,一会儿工夫,盘子便见底了。
剩余的炒菜虽说味道可口,但乡村的苦力人还是更习惯大口吃肉。
想到这儿,山娃子要了一壶浊酒,黄褐色的液体卖相很难看。
入口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进到腹中,没有一丁点儿灼烧感,反而有点儿香甜,这是什么酒?
山娃子心里纳闷,之前没有尝过,但他的潜意识里,酒应该是又辣又烧的,而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汪叔倒没有太大意外,他之前在边城当兵的时候有幸喝过,大概也差不多这个口感。
现在这个时代百姓喝的酒都是用粮食酿成的,入口微香,回味微甜,浊酒便宜些,清酒都是些达官贵人才能喝得起的。
喝酒见高低是北元帝国约定即成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