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昌朝没有想那么多,是我的差事,完成了事。
立即下了一道命令,凡是各州鞭炮作坊里能提供不明收购硫磺者,不问其罪,因此查出河口纵火案真凶者,奖励一千缗钱,其他人等若能提供线索破案者同样奖励一千缗钱。
不厚赏,没有人会告发。那怕为了这一千缗钱,有可能太平州与朝廷又要扯皮,自己垫上去。
抽了几个衙役,将这道命令送向其他各州。船从江上来的,未必是从太平州出的硫磺。
然后坐等。
赵通判也带着衙役在调动灾民,一个个用船运向远方。
……
暂时没有人来举报,可是太平州却发生一起谋杀案。
也未必是,芜、湖县丁家庄有一个叫丁老三的半佃农,家有六七亩地,也租了人家的二十来亩地,因为丁家庄临近湖边,能打渔补贴一些家用,于是一家人这些年不好不坏的就过来了。
可是前一段时间,丁老三不知从哪里得来了一笔小财,用度开始奢侈起来。
三两天的买一斤肉,烧一点小菜,喝几壶老酒。
对于普通的宋代农民来说,这种生活已经是十分奢侈。若按照正常轨迹发展,他也是今年安排的四千九百户百姓行列,再得几十亩圩田,生活只会越来越好。
可就在昨天,他捕渔时,不知怎么的,掉进水中淹死。
其妻子不服,跑到芜、湖县告状,我丈夫水性好,怎么掉到水里淹死?是被别人谋杀的。
汪县令奇怪,善泳者溺,水性好就不能淹死?况且你丈夫又喜欢喝酒,或者酒喝醉了,或者腿抽筋了,都能淹死。
其妻又不服,说前一段时间他得了一些钱财,大约有十几缗钱,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前天回来后又说,我马上还能得一些财路。说完后第二天就出事了。
所以这一定是谋害的。
汪县令只好带着衙役与忤作去验尸,尸体很正常,肚子里灌满了水,全身肿胀,全是溺水的征兆。…,
再验,全身没有一处伤势,也没有任何中毒的迹象。
汪县令就说了:“你说人谋害,可伤势呢?”
妇人不服,又来到太平州城,继续上诉。
郑朗带着衙役下去。
先让忤作验尸,结果与汪县令判断的结果一样。
继续派人四下里仔细询问,丁家庄前面是湖泽,左边不远处正是郑朗所圈的三个中圩之一,大约有四百顷,耕地有可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