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王何四年十一月,蒙仲、乐毅、蒙虎一行人在大河南岸告别了庞煖、剧辛、赵奢三人。 旋即,蒙仲亦解散了信卫军。 毕竟赵主父已死,而蒙仲亦决定返回宋国,日后若无意外可能再不会返回赵国,而一路跟随至此的那二十几名信卫军士卒,他们在赵国都有各自的家人,他们不愿意抛下家人跟随蒙仲前往宋国。 当然,其中的重点是不希望抛下家人,而不是不愿跟随蒙仲,甚至于有的信卫军士卒临走前还告诉蒙仲,日后会带着家人到宋国蒙邑投奔蒙仲,对此蒙仲等人当然表示欢迎,毕竟相处一年多,彼此亦有了颇为深厚的感情。 将身上所有的干粮、钱币以及多余的战马都给予了那二十几名信卫军士卒,蒙仲带着乐毅、蒙虎、蒙遂、武婴、华虎、穆武、乐进七人,继续向南赶路,抵达了「聊河县」一带。 聊河县,又称聊城,原先乃是隶属卫国的城池,不过从百余年前起,这里就成为了齐国的疆域,齐国将这一带都划为「东阿(郡)」。 话说回来,虽然抵达了聊城,但蒙仲等人并不敢堂而皇之地进入这座城池,一来是他们身上穿戴着赵国士卒的甲胄,一旦进城势必会遭到聊城内守军的盘查,二来,他们身上也没有多少闲钱,纵使进了城亦无能为力。 于是最终,蒙仲等人在聊城一带的找到了一个村庄,说服村内的平民在村庄内住了下来。 可能是见蒙仲、乐毅、蒙虎、蒙遂、武婴、华虎、穆武、乐进一行八人个个身披甲胄、腰跨佩剑,虽然看上去颇为年轻但怎么看都像是经历过战场的士卒,因此村庄内的平民虽然并不情愿蒙仲等人借宿在村内,但也不敢强行驱逐,只能委曲求全,默许蒙仲等人在村庄内住了下来。 对此蒙仲亦感觉有些过意不去,但他也没办法,因为他知道他们需要一个暂时的落脚地,至少要等整个冬季过去。 为了补偿村民,蒙仲等人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村庄内的居民,比如放哨什么的,毕竟冬季里时常发生野兽食人的惨剧。 同时,蒙仲等人亦跟着村内的年轻人上山砍柴,或者狩猎野兽,取得肉食。 不得不说,在狩猎野兽时,蒙仲等人便展现出了他们作为正规军士卒的素质与实力,比如当有一次碰到一群山狼时,蒙仲等人轻而易举便将那些凶残的野兽杀死,吓得其余的狼转身就逃。 期间最令让村内年轻人感到震惊的,即是蒙虎,他利用自身三层厚甲的优势,故意让狼咬住了腕甲,而与此同时,他右手的利剑一下就刺穿了那头狼的腹部,干净利索。 见此,蒙仲、武婴等人纷纷见样学样,很快就杀死了几头狼,吓得其余的狼赶紧转身逃跑。 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