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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难得行善(1 / 1)

金小酒拔出了燕悟刀,慢慢走到“鬼”的跟前去。

所谓的“鬼”用他仅存的左眼,愣愣地看着金小酒的一举一动。他对自己现在糟糕的处境,已经不能再发表任何感慨了。原本以为遇见一个小童终于有了一线生机,没想到,这个小童有点……有点……变态。

“我……我是鬼……”那人还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他想,就算对方不愿救命,至少别害他。小孩子嘛,吓唬吓唬,一定会跑开的。

事与愿违。已经站在“鬼”的脚边的金小酒眨了眨眼睛,说:“对呀,我知道,你不用再强调了。”

“你……你不应该害怕吗?”那人结结巴巴地说。

“我害怕呀。”

“害怕不应该跑吗?”

“咦?谁说的?我非常害怕,所以跑不动了。”

那人语塞:呵呵,你这是害怕的样子吗?怎么看着那么得意和兴奋呢?

金小酒在“鬼”的周围晃悠了两下,似乎有点为难。

那人有气无力地问:“你在干什么?不敢下手了?”

“哪里哪里。我只是在考虑,到底从哪下手才好,”金小酒一手拿着刀,一手插着腰,“金觞跟我讲,鬼都是能化成白烟飞走的。我若是一刀扎过去,你化成了白烟飞走,我回了家还怎么证明我的英勇?不如……”

那人:“……”

哎,这样的孩子,就是阎王爷亲自还阳,恐怕也要吓得腿抖。

“不如,我就砍下你一条手臂带回家——你的手臂不会化成白烟吧?”

“你不知道我是谁。我是……”

“不重要。都是以前的事的,你不必说。”

原来这小娃娃真的把他当成了鬼。他刚刚是在开玩笑好不好!

见鬼啦!

那人强撑着一口气,愤怒地说:“我林延文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就算要死了,还遇见这么个混小子!老天爷,你混蛋!”

金小酒无辜地挠挠头,说:“你这个人真奇怪,怎么跟我父王说的话一模一样?嗯,敢骂老天爷的都是好汉,你,是个不错的鬼。”

被金小酒“慷慨”表扬了的林延文一点都不高兴,而他一生气,直接昏过去了。

闹腾了半天的金小酒总算明白,眼前的这个东西,并不是鬼,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因为她父王说过,鬼会被她气活过来,而林延文,要死了。

金小酒收好燕悟刀,从马背上取下水囊,给林延文喂了点水,等了半晌,林延文醒了。

金小酒拍了拍林延文的脸,说:“说谎话会烂嘴角。明明是个人,为什么要吹牛?”

林延文无奈地想:吹牛?谁知道你这个小娃娃不按常理出牌啊?一般的孩子,多少都会有点同情心的吧,就算没有同情心,人性总会有的。你咋没有呢?

金小酒问:“你哪里来的?”

“常山。”

“常山是什么山?”

“常山不是山,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县。”

“那为什么叫‘山’?”

林延文:“……它……就是叫那么个名字。三国时有个赵云,就是常山人。”

金小酒问:“我不认识赵云——你是怎么过来的?”

“走着。”

“没有马吗?”

“我很穷。”

金小酒抽了一下鼻子:“唔,我看出来了。”

林延文:“……”

“你来做什么?”

林延文斟酌了半天,还是说了实话:“还钱。”

“还给谁?债主在哪儿?”

“云安城往来米庄的米老板。”

“还有姓米的?他家的米应该很多。”

林延文觉得,还是昏着比较好。

“饿了吗?”

终于问了一句有用的。林延文点点头。

“可是我没吃的。”

林延文又昏过去了。

金小酒唤了两声,林延文没醒,金小酒推他,他也没动。天有点冷,没有吃的是不行的。金小酒把雪里飞扔在林延文身边,跑到草地里挖鼢鼠去了。

林延文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快要黑透了,弥漫的肉香让他在黑暗里难得激动起来。金小酒瞧他动了动,将一块刚烤好的鼠肉递了过去。

林延文毫不犹豫,抢过肉来就往嘴里塞,转眼就把肉吃了个干净,连带咳喘了半天。

金小酒劝他:“别急呀,我逮了七只鼢鼠,有的是肉吃呢。”

原来是鼠肉,林延文咳嗽得更厉害了。

金小酒适时地递上了水囊。

林延文喝了水,问:“鼠肉你也敢吃?”

金小酒塞了满嘴的肉,疑惑地说:“为什么不敢?很好吃啊。你不知道,鼢鼠的肉是我吃过的最香的肉,而且它的皮毛也很好,拿来做箭囊、护膝什么的最好了。”

林延文嘴角有些抽搐,他不知道,北境的人们,生活竟然如此……嗯……与众不同。

金小酒又递上了一块肉,问:“还吃吗?”

林延文原本想说不吃的,可话还没到嘴边,就被肉香驱散了。他接过鼠肉,又是一阵狼吞虎咽。

吃完了肉,金小酒把满是油的脏手往衣服上抹了抹,站起来,说:“天黑了。这个地方常有狼出没,不能久待,得走了。你能走吗?”

林延文动了动自己的腿,说:“我的腿受了点伤,有些浮肿,怕是行动不便。”

金小酒说:“那你骑马,我带着你,我们往北走,只要看见帐篷就安全了。”

只好这样。

林延文坐在马背上,想着他一个大男人骑马,反而要让一个小孩子在地上走,有些过意不去,说:“让你步行,实在抱歉。”

金小酒仰脸,一本正经地说:“你要觉得不好意思,我骑马你走着,也行。其实我也累。”

林延文抽了自己一巴掌,再不敢说话了。

这孩子不一般,尤其是一张嘴,不,是脑子,脑回路实在清奇。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终于见到了帐篷。一路上总有狼的嚎叫声,吓得林延文一阵一阵地出冷汗。而金小酒一直表现的很坦然,她心里一直盘算的是,过两天养几十条狗,把周围的狼窝端了,扒了皮,不知道能做多少件皮裘。

在帐篷里借宿了一宿,第二天,在林延文的恳求下,金小酒将他带了出来。

他们的目的地,是云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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