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把它撕了。秘书钱程广见他手一拭忙出言制止:钱老板,传票是法院送来的,产生了法律效应,你若撕了,就算没有犯法,也是犯法了,到时候莫搞得有理也没有理了,那样很可能赢官司打成输官司。
钱百万这才倍加慎重。到了法院,他坐上了经济审判庭中的被告席,原告席上的王强大向钱百万瞅了一眼,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法官宣布开庭。随即让原告王强大讲述诉讼事由,讲毕,由被告钱百万答辩。
钱百万从携带的挎包里取出一个泽新的烫金盒子,他从容地打开,没有立即取出盒中之物,而是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然后将双手擦了擦,再从盒子里摘出一件饰品,他拈着系住饰品的红绳提至和他额头一样的高度,对法官、陪审员和所有列席听众说,你们看这是一块观世音菩萨玉佩,12天前的一天晚上,我出资1000元钱在西街当铺原告王强大的手里买下了它,当时王强大出价8000元,我带的钱不够,答应第2天上午付清余款,但走的时候我打了一张7000元的欠条,要求付余款时,他必须把欠条退给我,否则我不会还款他。万一他把欠条找到了,再找我要7000元钱呢?那就说不清楚了。原告王强大说他出售观世音菩萨玉佩的当天晚上,因为引发了火灾,放在裤袋里的那张欠条和裤子一起烧毁了。他可以这么讲,也许发生火灾是真实的,但他没有充分理由证明那张欠条放在他的裤袋里烧毁了,要是放失了手,放在别处呢?以后又找出来了呢?很难说,所以不见欠条,我是不会把余下的7000元钱还给他的。法庭重视证据,没有充分可靠的证据,无论怎样诡辩都无济于事。我相信,任何法官都不会轻易采信。
法官认为被告钱百万的答辩有道理,便问原告王强大有没有什么要反驳的,原告王强大有些理屈词穷。
他朝坐在听众席的刘七他们望了望,忽然想起王五的一个建议,便亮开嗓门说,法官,我建议这样。
这时,法官、陪审员和所有听众都现出洗耳恭听状,认真听原告王强大讲,既然现在我找不到那张欠条了,我建议由法院出面请一个鉴宝师来鉴定一下,那块观世音菩萨玉佩到底能值多少钱?
这个主意好,我赞成。被告钱百万站起来说,由鉴宝师来鉴定,如果鉴宝师鉴定这块观世音菩萨玉佩不止值8000元,就把我付了的1000元钱扣下来,多余的我再支付。不过,法庭必须判决以前我打给原告王强大的那张欠条作废。原告王强大表态,我没有意见。
当时,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