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本名叫陈真杨,在美国自己经营着一家投资公司,现在也算是小有规模——在美国这个金融王国能达到“小有规模”的成就,就已经比林川的川大集团稍胜一筹了。
当然,这个稍胜一筹仅仅是指投资方面,如果把川大集团在电子产业和医药产业的实力也算上,陈真杨就不够看了。
因为父母的关系,陈真杨在国内也有一些人脉关系,只不过是集中在东鲁省一带,跟临海市暂时是不搭界的。
而且陈真杨这个人的性格比较外向开放,为人也热情,这一点比较对林川的路子,两人接触了几天也算是发展成好友了。
通过红茶会,林川也算是对美国金融界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在国内分析美国的资本家时有过一句话,说他们为了足够的利润连上断头台的事情都敢做。
这句话实际上是有些偏颇的。实际上作为一个成熟的法制国家,除非他们能在法律层面找出破绽,否则的话大部分的行为都比国内的企业更加奉公守法。
而且不得不承认美国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家都是比较有责任感的。在公益领域,还有保护自己的企业形象上下了不少力。
但是,如果把这句话挨在金融界的话,却并没有太过冤枉他们。
违法的事情他们干得不多,但是却真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当然了,弗朗西斯这些人是属于对这种行为看得不过眼的,否则它的成员也不会都是些相对保守的投资家了——这个保守是相对于现在美国金融界的主流而言。
很多的金融界人士明知道越高的金融杠杆就会带来越大的风险,但还是拼命地销售那些高杠杆的金融产品,不仅仅是因为业绩。
而是只要你与到了这种高杠杆金融产品,那么就已经参与到了赌局中,如果不想赔得血本无归,那你就必须不断加码,直到把对方压倒为止。
但最为讽刺的是,就算是你把对方压倒,那么由此而造成让对方的各种损失甚至是债务违约将会对整个市场造成破坏,而这种破坏最终也会把赢家也砸进去!
世界上常说那些不负责任的人叫“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但是就算是这些人也是有一定的远见的,至少他们还知道自己死之前是不能崩盘的,怎么也得维持住。
但是美国金融界的那些人为了眼前一些利润,完全将这巨大的风险视而不见,甚至自欺欺人地找了一大堆的金融专家去鼓吹什么几十年未有的盛世。
认为在“现代的”“成熟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