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放弃。
那真是比死还要痛苦的事情,找了七年的女孩子,她就在你眼前,却不能去接触她,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也莫过于此吧?
看着她走远,我只能掉头,走向相反的方向,随便找一个酒吧进去,喝酒,或者醉得不省人事,就不会再疼。
可惜,偏偏事与愿违,想醉的时候却是越喝越清醒。
我知道,再多的酒也不可能会让我醉的,所以我离开酒吧,返回酒店。
接下来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奇迹。
因为我又看到她了,她就站在门内,似乎是刚刚洗过澡,身上有淡香,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女人可以把一件酒店的浴袍穿得那么性感撩人。
天啊,我真得好想要她!
可是,天知道,我不能,那是对她的给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