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起来,至少有四、五个来撑场面做背景的男来宾想请她跳舞。
晚会有领掌,舞会有充数的伴舞,这在中国官方活动中屡见不鲜,真没什么好奇怪的。
所以,一晚上周小安就成了沈玫的挡箭牌,到要结束时几乎是挂在她身上撑到最后。
“小叔,一晚上都没什么人找我跳舞!我觉得我好像不太符合大家的审美。”虽然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很漂亮,可一对比还是挺受打击的。
当然,其实她这句话的重点在后面半句,不是她不够漂亮,只是大家的审美观太狭窄!
周阅海被她逗笑,“是他们不懂得欣赏,我们家小安很漂亮。”他就觉得她比沈玫漂亮很多。
眼睛比沈玫的清澈明亮,有点圆的杏眼瞪人的样子小猫一样可爱,鼻子有一个翘翘的小弧度,看着就想把手指放上去滑下来。
人虽然瘦瘦的,嘴唇的形状却很饱满,笑起来嘴角甜甜地上翘,看着就甜到人的心里去。
还有特别可爱的一对大耳朵,软软嫩嫩的,总让人忍不住想摸摸。
周阅海咳嗽一声,忽然有点尴尬,脸上也有点发热,好在车里灯光昏暗,周小安肯定看不到。
周小安被小叔哄高兴了,也礼尚往来,“我觉得小叔也很……精神!”然后皱了皱鼻子,很不以为然的样子,“比沈市长精神多了!”
她最不喜欢别人说小叔跟沈市长长得有点像。她小叔明明比沈市长好看多了!
而且沈市长抛妻弃女的,怎么跟她光明磊落的小叔比?
周阅海不是第一次听她这么说了,可今天听着这话竟然有些感受不同,心里热热的,非常高兴,又莫名其妙地不好意思。
周小安一边说一边动着自己的脚,她今天穿的是新皮鞋,跳了一整晚的舞脚趾头好疼!
周阅海早就看到她不舒服了,一直忍着没动,可看了一会儿终于是忍不住了,弯腰去解她的鞋带,“是不是脚疼了?先把鞋脱下来吧。”
周小安手里捧着烤地瓜,又穿着宽大的外套,行动实在受限,只能往后躲,“不用不用,小叔不用,我自己来,您别乱动,别碰着腿……”
她怎么可能躲过身手不凡的侦查英雄,一只鞋带一下就被解开了,周阅海直接把鞋子给她脱了下来。
看到她红红的几个小脚趾头,周阅海皱了一下眉头,“脚疼怎么不说?待会儿回去用热水好好泡泡,明天要是还疼就请假。”
既然一只已经被脱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