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封的艾洛克城一片霜白,只有众多佣兵聚集的旅馆,是昼夜不变的橙光暖融。
而某人口中十恶不赦的女巫,此刻,正坐在下城区的热闹旅馆中,品尝着碟中的浓郁奶酪,姿态悠闲,又似乎心不在焉。
“嚯,琅妹子,最近几日怎么都没见着你?”高瑟迈步走近,拍了拍宋琅的肩膀。“咦,你终于有佩剑了?”高瑟看向她腰侧挎着的重剑上,随即就笑道,“怎么是这么一把黑不溜秋的丑剑,让我瞅瞅……”他探手就要握上铁黑色的剑柄。
“高瑟大哥,别碰。”宋琅连忙侧身一让,见到高瑟疑惑的表情,她讪笑着解释道,“这剑很锋利的,碰了怕会弄伤人。”
闻言,高瑟一声笑了出来,摆手打趣道:“好了好了,我都知道。我说,琅妹子,你怎也学去了那些个剑士的坏习惯,像护着眼珠子一样,护着自己的剑,就生怕别人动了一下。”
宋琅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不是她小气,实在是她的剑不止锋利,洁癖似乎也不轻,除了她谁都不让碰,连今早出门时,贝娅一时好奇地想摸一下,都被他的沉声剑鸣吓得缩回了手。
刚才高瑟脱口而出“黑不溜秋的丑剑”后,腰间的剑更是立即变得蠢蠢欲动。宋琅连忙以手心稍按了按剑身,以示安抚:不丑,不丑,你最美。
啧,她哪是养了一个使魔,分明是养了一个大爷嘛。
感受到手下的剑骤然安静下来后,宋琅呼出一口气的同时,心底也不免生出些许了悟的可笑。
这些日子她是渐渐看出来了,很多时候,他不见得是真的生气,反倒更像是无意识地想寻求她的关注,非要她顾着他,哄着他才满足。
“高瑟大哥见笑了。”宋琅也不解释,浅淡一笑默认了他的说法。
“哈哈,都是过来人,想我当初拿到自己的第一把佩剑时,也和你差不太多。”高瑟一边说一边倒了一杯酒,仰头喝下。“对了,听老板娘说起,你方才领了一个d级任务,要去城西那边的白雾山林里头寻找火焰草?”
高瑟不无担忧地说:“据说,那一片林子是出了名的危机四伏,尤其在火焰草的生长地附近,野兽出没的更多,危险得很。琅妹子,不如我向队里告假,陪你走一趟吧?”
“不用劳烦高瑟大哥,不过是山林间一些野兽,我还应付得来,况且那一处,也没有高瑟大哥说的那般危险呀。”宋琅连忙心虚摇头道。
开什么玩笑。
要是让高瑟大哥知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