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头看着自己臂弯里的壮壮,好小子,一岁多的孩子,穿着棉衣棉裤棉鞋,这都快四五十斤了。
两只小脸蛋上红扑扑的,都是肉,两层的下巴,实打实的胖小子啊。
「梅儿,说句不怕你笑话的话,你信任你爹我,才把你这宝贝疙瘩交给我带去老杨家,可我,我恐怕还抱不动这娃,待会半路手臂酸了,不好整啊!」
老杨头据实而言,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不托大,该咋样就咋样。
杨华梅怔了下,打量着老杨头,接着又打量了几眼壮壮,眼中终于露出了由衷的笑意。
「爹,你还别说,我家这小子被我养的还真是不错呢,就算小黑小时候,都没这么壮实呢!」
有些话,杨华梅不能直接说,比如说,大白和小黑在两岁内,都不晓得生过多少回病了。
可是壮壮这孩子,除了上回手被茶碗碎片给划伤,流了些血,其他时候,他是真的没有生过病。
哪怕闹肚子,都没有过,那小嘴儿哟,吃啥东西都不挑的,非常好养活。
而且食量也大,不然,也不可能长得这么壮实,敦厚。
「爹,你用不着抱,牵着他就行,他自己可以走过去的。」杨华梅说。
「啥?这点儿大的娃,能从村这头走到村那头?你瞎胡闹哦!」老杨头不信,连连摆手。
「爹,是真的,我咋可能拿我宝贝大孙子瞎胡闹呢,您老要不信,就问我公爹,他晓得的!」杨华梅又说。
老杨头扭头去看旁边的王洪全,王洪全笑着点头:「还别说,这小子可以的,不然,我也不可能带得了他,我也抱不动啊,呵呵呵……」
王洪全打量着壮壮,那眼睛里也是满满的疼爱和宠溺,毕竟,这是老王家这一辈的曾孙子啊。
即便,是个聋哑儿,可那也是自家的骨肉啊!
「爹,你听到了吧?我家这娃儿啊,两条腿有劲儿呢,我去池塘那块浆洗,端着盆桶,都是让他自个跟在我身后走过去的。」杨华梅又微笑着说。
老杨头脸上的狐疑褪去了几分,但他还是问杨华梅:「既是这样,那为啥昨日你去五房吃完饭回来,是驮着这娃,还要你娘帮你拿碗呢?」
杨华梅怔了下,随即回想了一番昨日在五房吃完酒席回来的情形,笑了:「爹啊,那是吃完饭孩子犯困,打瞌睡呢,我肯定得驮着他呀!」
「我驮着他,肯定就没手去端盘子啊,我娘才主动说帮我送盘子过来的。说到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