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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烈火真金(4 / 5)

算明知道国家马上就要派出轰炸机,还要像个白痴似的呆在这里,直到被烧得连渣都不剩一点。到了那个时候,我们算什么?会有人说我们是董存瑞,是邱少云吗?会有人说,我们是一群为了保护国家,而献身的英雄吗?!”

“他们只会说,我们是在练中意外死亡。他们会自作主张的把我们的“遗体。火化,然后不知道用一盒子什么猪的、狗的、马的骨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目光,当着所有人的面,交给我们的家人!”

说到这里。血狼把手里那一件代表了军人光荣与尊严的军装,狠狠甩到了沙滩上,他狠狠喘着粗气,嘶声叫道:“如果流血流汗再流泪,就是一个特种兵必须尽的义务,哪怕是被上级抛弃,还要一脸笑容,这样的光荣,我宁可不要!”

李向商没有解释,没有喝斥,他只是静静的听着。他从七岁时就进入军营。到现在已经在部队整整呆了四十年,他这一辈子都和军人为伍,又怎么看不出来,眼前这个只有二十五岁的士兵,无论说愕多么在理,无论声音有多高,仍然无法掩饰他内心深处因为怯懦,而出现的软弱与空虚?!

烈火真金。生与死,的确是人性最好的试金石。

平时胆小谨慎,看起来唯唯诺诺的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他可能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挽救了大多数人的生命,成为了万众敬仰的英雄;有些人看起来平时慷慨激昂,面对危险可以奋不顾身,更乐于助人,但是当死亡终于避无可避的逼到面前,再也没有任何回旋空间的时候,他们却会成为最可耻的逃兵!

而血狼。无疑就属于后者!他也知道当逃兵是可耻的,无论能不能活下去,他的行为,注定会受到千夫所指,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想方设法的鼓动身边的人,把坦克也拽入了逃兵的行列。这样至少,将来还有一个人,会陪着他一起接受谴责。

李向商慢慢拾起了那件带着中国某支特种大队臂标的军装,他轻轻拍掉上面的沙粒,看到这件军装的某个位置,也插着一枚木头削成的“光荣弹”李向商不动声色的把它摘下来,把它象垃圾一样,随意抛到了脚下。最后珍而重之的把这件军装,交还给身边的队长。

看着被李向商抛到地上的“光荣弹”血狼的喉结在不停上下涌动,可是他最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他现在还有什么要格再说什么?

“从这一刻开始,你被军队除名了。恭喜你。你现在已经是一个,平民,再也不需要去尽一个军人的责任与义务,明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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