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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兵者、诡道也(2 / 3)

偿赞助给我这个刺史。

在这样的理由支撑下,张扬单方面提议,不再偿还南匈奴的债务。

南匈奴另外两部断然拒绝了张扬拒绝还钱的提议!

而于夫罗部对此的反应是:“对新任并州刺史做出这样的决定深表遗憾,且无法接受。”

于夫罗的话还留了一些余地的。

潜意思是说:你吃相不要那么难看,我们可以先谈一谈看,你或许可以少还一点。

我们知道一百二十万两银子,穷困的并州一次拿不出,咱们可以商量一下,抹个零,你还一百万两就行了。

实在不行,分期付款,我们也是能接受的。

但得到授意的张扬铁了心,根本不打算和于夫罗磨叽,他随即又提出一条:南匈奴于夫罗部犯了谋反罪、反人类罪。在188年上半年时,伙同白波贼聚众白波谷,劫掠地方,草菅人命。

导致并州及河东郡战乱不断,百姓流离,大汉朝廷因此共计损失了180万两银子。

而这180万两银子,原本是朝廷拨给并州平叛的款项。

这理由就有点扯了。

事实上,当时南匈奴造反的并不是是于夫罗部,而是休屠各部。

非但如此,于夫罗还是挨打的那一方,被迫来到河东避难。

而且在丁原平定并州叛乱之后,他们就迅速离开白波谷。回到并州,撇清了关系。

至于劫掠地方,这都是小事好吧,以前,并州四胡冬天没吃的时候,哪一年不来劫掠一下?

一般这种情况,朝廷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扯上造反他们还勉强能接受,谁叫张扬现在是并州老大,顶头上司,大不了给一点赔偿好了。

可这反人类罪是什么罪!

你不还钱就不还,大帽子一顶一顶往下扣,这合适吗?

但这还不算完。

张扬迅速提出了第三条理由:赋税说。

这一条最致命:南匈奴居住的三个郡,自古以来就是大汉国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应该是独立的、不用交税的。

既然别的郡每年都要上缴给本州长官大量赋税,那么南匈奴居住的三个郡,也应该缴纳相应数目的赋税,给并州刺史。

从南匈奴内迁之日算起,一百四十年来所欠应上缴赋税,共计一亿七千万两白银!

这个说法让南匈奴更加无法接受。

从历史上看,当初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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