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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水声(1 / 4)

这,其实也实在是无奈之举!

这条大蚂蟥应该是这地方最凶的生物了,算是首领级别的,就像萍子说的,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山有野兽的地方,有一个道理却是通行的——但凡万籁俱寂之地,必有恶兽横行!

她的读的书可能不多,最多最多也就听我给她说过几段山海经和红楼梦,通的道理可能也不是那么多,但唯独这一条,我得信,这是她在经历了无数的危险以后,用血和汗换来的硬道理,迎山面水,本是极其适合野兽栖居的地方,却寂静无声,莽莽苍苍,竟无鸟鸣,如遇这种情况,那么就该注意了,必定是有百兽之王居于其间,让周围的生灵惧怕,不敢靠近。

当时,在我们的身后,是铺天盖地的地蚂蟥狂潮,说来也是运气,我们能冲出来全凭是运气,再回去走一遭,我不认为我还能活着走出去,而在我们的前面,是一条地蚂蟥之王,想要往前走,就必须干掉它!

二者之间,必选其一,我选择了这条大蚂蟥,那些犹如狂潮一样的地蚂蟥虽然惧怕它,但对于我来说,这条大蚂蟥总好过那铺天盖地的地蚂蟥好对付的多。

这道理,我这个汉人晓得,萍子这个大山里出身的猎人哪里能不明白?!

不过,萍子倒是没有像我一样冲上去贴身肉搏,反而是跟她逃在一起的白灵看我杀了个回马枪掉头跟上来了。至于萍子自己,则站在远处,飞快将背上那张牛角硬弓解了下来,那张大弓算是她家祖传的物件儿,据说是当年清末鄂温克族人抵抗老毛子的时候留下来的“神兵利器”,射杀的毛子兵数不胜数,那时候老毛子使用的是莫辛纳干步枪,射程远,杀伤力强,鄂温克族的山民使用的却是弓箭,哪里能干的过老毛子?几下子就被全打回去了,就萍子他家老爷子不服气,于是就在弓胎上加了铁条,愣是把一牛角大弓改造成了铁胎弓加牛角大弓,杀伤力那叫一个惊人,一箭能射穿黑熊瞎子的头颅,隔着近点三层熟牛皮扛不住,就是一般人拉不动,那位老爷子也是好气力,从黑山头到克伦鲁河,又到海拉尔,跟老毛子死磕了三十多天,射杀了二十多人,最后被堵在陈巴尔虎旗才乱枪打死的,整的老毛子都服了,恭恭敬敬把遗体和老爷子用的弓和马刀送回黑山头才继续朝着京城走的。后来这把弓就成了传世的玩意,萍子他们家的家人天天用牛油擦,本来牛角弓最多也就能保存百十来年,但他们的家人实在是太爱惜这东西了,到了现在仍旧完好的很,现在到了萍子的手上,萍子一般都舍不得用,平日间最多也就用个铁胎弓,猎“大货”的时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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