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她心中认识的秦浩明迂腐古板老夫子的形象完全不同。在过往有限的几次接触里,秦浩明别说讲话,连看都不敢看她,更遑论作什么情诗之类的话。完全是唯唯诺诺一副穷酸秀才的模样,没有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这也是她嫌弃秦浩明最主要原因。
自己有多久没有见到这个书呆子?好像是一年多前的乡试了吧?发觉他又长高了不少,估计有五尺七八左右,只是身材有点单薄。
一声秀才服饰虽说有点破旧,但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穿在身上。脸色因为昨天失血过多有点苍白,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英俊。许是头部受伤的缘故,故而一头乌发仅用一条白色绸缎束起垂在脑后,这给他增添了三分飘逸,右嘴唇微微上扬,脸上神情似笑非笑,更是增添了几分不羁。
叶绍梅的内心渐渐泛起一丝丝涟漪,原本的决定开始动摇。轻咬下唇,抬起头迎着秦浩明的目光鬼使神差般缓缓念道:“与君相知已十年,秋风消逝落梅开。日夜心系心又断,直教思念思难言。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绝句滴墨泪染晕,不忍不舍情难尽。”
哟呵,感情还是个才女啊!立马以诗还诗,可惜迟矣,你的明哥哥早已经呜呼哀哉不复返,在你面前的只不过是一个水货而已。现在说什么不忍不舍情难尽,只能是空遗憾啊!
看来这小娘子对书呆子多少还是有点感情,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其实认真想想她也没错,都是这个时代的悲哀。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不由己,彼此之间根本不了解,仿佛盲人摸象般,故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说。
像她这样追求婚姻幸福的在这时代还真不多见,反正也不关我的事。想到这里,秦浩明伸伸懒腰,对着叶绍梅轻松写意的说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其实解除这桩婚约,或许对你我都是一件好事,昨日的秦浩明已死,今日的秦浩明必将重生。”
接着指了指准备翻修的旧房子,开玩笑说道:“更何况小庙也容不了你这尊大菩萨呀!”
见秦浩明说得有趣,叶绍梅噗嗤一笑,随即轻掩檀口妩媚的横了他一眼,“梅儿并不是嫌贫爱富之人,只是怜己易动情,怨君甚漠然。”
说完自己脸立马红起来,怎么好像在跟情郎在打情骂俏似的。
秦浩明给叶绍梅的媚眼电的心里一颤,额滴娘,厉害了,这个小娘子,才十六岁便有此魅力,虽说古人早熟,但这风情绝对是自带。原本秦浩明是并不打算继续撩拨下去,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