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在山里奔走的累不到他,就像鱼儿在水里游动,毫不费力气。
于凤聪把东西放在床头,“我也不饿。”饼子和干肉也比瓷碗的外面白不了多少,往昔在温汤镇,这种东西多半是被她用来喂狗了。
“你后悔吗?”郑晟坐起来,拿起一块饼子掰开放进嘴里,“没想到嫁给我会过这样的日子吧。”
“嗯,”于凤聪笑了,她没有否认,豪强本来就很难想象贱民们每天是怎么活的,反之亦然,但她很快又说了实话,“但这样才让我看见希望啊,才让我觉得不是不是嫁给了盗贼。”无论多么聪明的女人在年轻时候都不能抛下对未来的幻想,于凤聪亦然。
郑晟苦笑:“希望?我们最多在这山里被围困一年时间,一年以后,如果官兵还不撤退,山里的人连一半也活不了。”
丢失了下坪和茨坪后,红巾军丢掉了最大的粮仓,这就是他们需要一开始就节省粮食的原因。
于凤聪收拾好东西,侍女在门口接过去,这苦日子让两个丫鬟面现菜色。但在这盗贼窝里,有诸多不满也只能压在心里。无论郑晟平日表现的再和善,改不了在她们眼里盗贼头目的身份。
侍卫听吩咐送来一桶热水。
郑晟又躺下,一边咀嚼饼子,一边在想事情。
于凤聪坐在床边解开袜子把洁白光滑的脚放进热水里,这是余人教她解除疲乏的方法。以前她家的温汤一年四季取之不尽,她从未发现天下还有如此舒坦的事情。
幽暗的灯火给这木棚涂上了一层暗黄色,于凤聪的脚轻轻搅动水花,她没让郑晟发现,她的双脚上被磨了十几个水泡。
如果不是于少泽私自投靠红巾军,她会那么果断的答应嫁给郑晟吗?这是个无法去臆测回答的问题。
现在她是弥勒教宗主夫人,不是千户的娘子,不是于家的大小姐,“宗主,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譬如安抚那些乡民……”
郑晟在床上转了个身,双手环住于凤聪的腰,安抚在软软的肉上,“如果你愿意,那是再好不过,这些琐碎小事把我烦透了。”
男人在什么时候都忘不了一件事情,于凤聪感觉到那双手的不老实,但现在她有事情要说,连忙把他按住,“再过一段时间,我要再去联络那些寨子,蒙古人对他们不会比红巾军仁慈,他们很快会发现我们的好。”
“我们,”郑晟闻到了沁人的香气,由这句话可见于凤聪已经很好的融入了她的新身份,“那些山寨人数不多,但对我们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