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强满眼无奈,娇俏的夜孤云越发可人地狡黠道:“怕了吧,哼哼,你不让我吃肉,我很快就饿死了,然后你就再也当不成坏人了。”
望着庭院灯光下,娇俏如花的她,沈强心中没由来的一颤,因为若不是夜孤云提起这个事情,沈强自己都已经把共生铭印这件事情忘了,事实上,共生铭印,是一种共享生命的秘法。
真正吃亏的从一开始就是夜孤云。
她的真身是上古四大凶兽之首的穷奇。
若不遇天劫,不遭绞杀,她活个几千年,简直不要太轻松。
但沈强呢?
人类,修真者。
虽然修为真正达到大乘期之后,活个几百年问题也不大,但是,即便是地仙,也很难拥有三百年以上的寿元。
而因为有了叶孤云。
即便沈强的修为没有丝毫的长进,只要不被人杀掉,想要活个一两千年,对于现在的沈强来说,也是理所应当,毫无悬念。
而那些多出来的寿命,当然就是叶孤云的。
这样一个娇俏可爱的美女,连她自己最宝贵的生命,都已经拿出来与沈强分享,那沈强又有什么道理,去苛责她,霸占餐厅,整天只喜欢吃肉之类的鸡毛蒜皮小事。
“我不会欺负你的,而且恰恰相反,我会像爱护自己那样去爱护你,以后呢,你想吃肉就吃肉,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在我身边,哪怕你吃成两百斤的胖子,我也会一如既往的照顾你。”
沈强眼神认真。
娇俏的夜孤云,美目瞬间就亮了,不但俏面没有由来的一红,更惊喜道:“你说,你会把我宠成两百斤的胖子?”
沈强笑着伸出小拇指,道:“当然,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信的话,我们拉钩。”
夜孤云笑弯了美目,娇俏的小虎牙,在庭院灯光下,晶莹雪白。
“好啊,撒谎是小狗,旺旺旺的那种!”
娇俏的夜孤云,小指雪白,纤长,勾起来软软的,暖暖的。
“拉钩。”扣住沈强小指的她,笑得好甜,好美。
望着她娇俏的笑颜,原本有些焦虑不安的沈强,心情莫名地淡定了下来,因为这事情很简单,并不是公子毅有多强大,沈强有如何惊恐。
归根结底,就是沈强有些过于急于求成。
细算起来,沈强从得到仙缘到现在为止,不过一年出头。
不但白手起家打下了合盛合的基业。
修为更是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