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眠就这样,在来的第一天,就成为了大家的话柄。
她话很少,除了爱睡觉外,其余时间都在座位上玩手机,要么就是看一些自己带来的课外书。
同班级的女生似乎都不喜欢她,不过也正常。
那个年代,大家不喜欢的有两种人。
一是你很美,你比大家都美,那么你就没朋友了,因为没有人会愿意当绿叶。
二是你学习好,你学习很好,比大家都好,很受老师喜欢,这种人也是会被孤立的。
霍眠在初中就是这样,所以也习惯了,一点都不觉得尴尬。
反而倒是觉得安静,放学的时候。
朱玲玲主动走过去,“霍眠,你家住在哪里啊?”
“东郊。”
“那你也坐289吗?”朱玲玲说的是公交车。
霍眠点了一下头。
“哈,真巧,我也是……咱俩一起啊。”
“好。”
面对这个女孩子的热情,霍眠没理由拒绝。
那就那样,在开学第一天,这么不受待见的情况下,霍眠还认识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并且在以后长达几十年的生活中,依旧都跟朱玲玲是最好的朋友。
朱玲玲学习很一般,但是她因为是特长生,被二中招来的。
当时就被某航空大学选中,要做空姐的料,所以她重点学的是英语,其他都是次要。
在二中这个满地是土豪的学校里。
朱玲玲和霍眠这样出身平凡的人,倒是有更多的共同话题。
霍眠来一班的第一周,已经成为了学校的名人。
那时候,每天午休也好,课间也好。
就会有很多外班的人来班级门外,隔着玻璃观望。
就好像动物园展览大熊猫那样。
然后大家私下讨论的很火热。
“看,那个就是霍眠。”
“长得挺一般啊,看不出来,学习有那么好……。”
“是啊,中考状元的,据说咱们校长亲自去她家请来的,大神啊。”
“挺小巧可爱的,如果要是我女朋友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免费帮我补习,哈哈……。”
外面杂七杂八说什么的都有,霍眠基本上,大多数时间是装鸵鸟。
脸一蒙,有时候,直接戴上耳机,根本就不管那些。
篮球馆内
打完一小节,秦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