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春无奈的看着被浸湿的新鞋,小心的用手擦拭着。 其实也不怪冯春如此紧张这鞋,倒不是因为贵或者限量版什么的,而是这是他女朋友送给自己的第一个礼物。 是的,母胎单身二十七年的冯春才刚刚找到女朋友,并且两人才在一起两个月,还是因为在这里执勤认识的。 女朋友送的第一份礼物他自然是很爱惜的,这鞋都送了半个月他都没舍得穿出来。 这次穿出来还是女朋友的强烈要求,但今天却下雨,是以冯春才如此的小心翼翼。 但计划不如变化,现在鞋子还是打湿了,冯春站在楼梯口等着自己女朋友,准备一会中午大出血的,带人去袁州小店吃一顿来陪个罪。 “这样青青应该不会怪我的,她早就想去袁老板那里吃饭了。”冯春暗暗想着。 当然,袁州是不知道有人在惦记他的,他还是认真的做着餐点。 今天下雨,虽然是夏天但袁州也没做凉的早餐,而是准备的清汤面。 温度适宜的清淡汤面让外面微带湿意和冷意的空气都温暖起来了,当然这其中的暖意还少不了袁州准备的干毛巾。 越接近早餐时间结束,这外面的雨就越小,并且风也小了下来。 而这个时候熊孩子带着自己的同学李锋悄悄出门了。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李锋已经和在熊孩子家里是完全不一样了。 那整齐的锅盖头直接被撸起变成了时尚的偏分,还往上抓了抓让它看起来具有空气感。 身上的校服外套直接脱下系在腰间,露出里面的纯白短袖T恤,腿上的校服裤腿一收往腰上提一些,直接变成了小脚九分裤。 就连脚上的鞋子一露出来也是一双样式好看的白色板鞋。 这样子的李锋哪里还是一个好学生的样子,分明就像个痞痞坏小子。 就连他本来背着的书包那也不是书包,居然是可以翻面的,翻面过来就是一个单肩的帆布包,现在正被熊孩子抱着,因为里面装了那只猫。 “走走,这边走。”熊孩子对李锋的变装,一副早就习以为常的样子,还不停的指挥着人往袁州小店的方向而去。 想来也是,以熊孩子跳脱的性格怎么可能会交一个书呆子似的朋友。 不过,熊孩子倒是穿着的没那么潮流,而是简单的汗衫和短裤,露出胖胖的胳膊和腿,脚上一双运动鞋,跑得飞快。 熊孩子带着李锋向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此去的目的也不知道能不能达成暂且不说。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袁州说的三天后,一早起来袁州还是和往常一样锻炼准备早餐。 早餐时间结束后,袁州还练习了一下雕工,当然其中还有留出半个小时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