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金陵草,珀森觉得他可以来上三盘都没问题还需要帮忙?
还没有来得及多多掰扯,下一道菜就上来了,是汉斯的菜,才一接近一股浓郁的肉香就弥漫开来,十分引人食欲,至少汉斯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地往盘子里看。
一块块油亮的肉整整齐齐地放在盘子底部,周围是一圈还能看出点白色的百叶结,一个个圆滚滚胖乎乎地百叶结看着就是汁水丰沛的,仿佛咬一口,里面的酱汁都要溢出来一样,十分饱满的样子。
别说中间摆成一个圆形的一块块红烧肉了,晶亮的肉皮,层层分明,看着就软糯的红烧肉,漂亮的红棕色,香气扑鼻,肉香味浓厚。
平常珀森跟夏玛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几乎也是这样分开点菜的,坐时还有讲究,会坐得离荤菜远一点,因为他从来不吃荤腥,猛然间闻到大荤的味道,会从心里到生理的不舒服。
这里的位置连成一线的,但珀森已经做好了稍微离两位远一点的准备了,不太想闻荤菜。
可惜之前坐位置的时候被夹在了中间能够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百叶红烧肉的香味一出来,他就没时间想什么离得远近的问题了。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浓油赤酱的滋味不停地挑战鼻子的上限,没有一点闻到荤腥的不舒服的感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眼睛死死盯着肉,手里动作不比眼睛慢。
直到肉放到了嘴里,咬到了软糯Q弹的外皮,汉斯才转了转眼睛,微微眯着开始享受嘴里肉的滋味。
肥瘦比例极好,肥肉一抿即化,瘦肉略带着一点点嚼劲,一点也不柴,反而很多汁水,加上糯糯的外皮,一块肉三重体验,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而且肥而不腻,回味甘香,带着隐约的甜味,调动了全身的器官去感受红烧肉的美好,就连嘴角都沾上了酱汁也顾不得舔一下的,直接一口气吃了五六块。
一盘百叶红烧肉并没有许多,十几块大大的肉块再加上百叶结也是份量十足的一盘了,加上还有夏玛的帮助,消耗地自然更加快了。
没一会肉就没有了,汉斯秉持着不浪费的原则盯上了百叶结,夹起一个放入嘴里,因为汤汁浓厚的原因还有些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