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肉味腥,没有进行腌制,Δ.
腌制过久,又会让料酒的味道掩盖了野猪肉原本的鲜美。
但这一切都难不倒身为大吃货帝国的人民。
野猪肉归参汤、烧汁金菇野猪卷、红扒野猪蹄膀,每一样都能勾引出人的。
不过华英雄没选择做这些复杂的东西,只见他搂气衣袖,将整只野猪丢进了火堆之中,等大火将野猪的皮肤都烧的干裂之后,又脱了出来,之后他接过猎鹰手中的匕,干净利落的将整只野猪肢解掉。
内脏除了心肝肾之外,全部丢了。
肠子等等东西因为腥味比肉更大,难以处理,华英雄直接放弃。
肋条连着肉,被他切成一块一块,抹上调料后放置在放置在一旁。
其他的骨头全部剃的干干净净,扔进李安然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灶台大锅里。
放上调料,兑上水之后,他说了一句,“等蒸干就能吃。”
这样粗暴简单的制作方式让猎鹰看的目瞪口呆。
“这样就完了?不区分调料的先后顺序?”
“这些老祖宗总结出来的经验,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一定的道理。”华英雄将最后一口烟吸进肺里,呼了出去之后屁臭的说道。
但是李安然却看出了,华英雄也是一个样子货。
肢解的动作虽然熟练,但是当调料的动作和炖制野猪肉时完全没有掌握节奏。
汤料要先行,水热肉下锅。这两点他一个都没有做到。
虽然也能制作出味道大致相同的食物,但是舌头敏感的人,能够感受到其中的差别。
最失败的一点就是,猛火不炖肉。
为什么?
因为猛火蒸水的度太快,往往水已经干渴,但肉食还没有好透。
像这种容量比较大的灶台锅,最好用中火或者大火炖肉。
真是不让人省心!想要秀一下,却没有考虑到自身的能力。
李安然抬手放了一点冷气压制住了火焰,直到他觉得可以了才停手。
没一会儿,正在吃烤狼肉的班纳博士停止了咀嚼的动作,抬头着高耸鼻子嗅了嗅。
“好香的味道,比我吃过的印度煎饼还要香。”
美国队长罗杰斯已经放下了手中的烤肉,将手放在锅盖上,揭开一点缝隙朝里面望去。
“还有一半的水。”罗杰斯遗憾的说道,“得等待一些时间。”
班纳博士眼睛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