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给接收工作造成障碍,损害了山城政府的名誉与军队的荣誉......”
“参与该事件人员在抗日战争中与敌寇奋战,受到战区司令部表彰,有重要立功表现,经山城政府军委会沪市特设军事法庭全体审判员一致合议,决定免去死刑,准予改过自新!”
“判处如下,第三方面军总司令部下属警卫营和淞沪警备总司令部下属特务营,两名营长及六名尉级军官,当即剥夺军职军衔,两名营长入狱八年,六名尉级军官入狱六年!”
“第三方面军总司令部军法处押送本部队犯人到金陵老虎桥监狱服刑,淞沪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押送本部队犯人到提篮桥监狱服刑......”陈明翔当庭宣读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