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一个饶傻劲像极了。
单纯而不产杂志的去喜欢一个人,无论是自己还是别人,都会觉得温暖而美好。
“我的时候,爸爸在檀今县做副县长,那地方……特别不好管,干的是最基层的事,拿的是最微薄的薪水,和我妈聚少离多,我妈妈嫌我爸没出息,很快就和我爸爸离婚了。”
“那时候,我其实挺内向的,爸爸工作忙,妈妈又不在身边,有时候生病了自个儿都不知道,段琛哥哥来我家住的时候,只要我稍微有一点不舒服,他都能立刻发现……”
“他学习成绩特别好,经常会耐心的教我课业,那时候我爸还没当这么大的官,老师都会直接在课堂上点我的名字,我不聪明,但是段琛哥哥总是很耐心很耐心的教我……”
“后来他要去当兵,我哭的眼睛都瞎了……但也留不住他,他一看就是那种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他去当兵以后,就很少回家了,我就算在他家守株待兔,也很难抓到他,可越是见不到他,就越是想见他……”
“朋友都……时间久了,就会忘了,可我就忘不掉,一个人已经住你心里了,哪那么容易忘掉,他曾经对你有过的一丁一点的好,都会在他不出现的日子里被无限放大放大……像是陈年的老酒,越久越醇。”
宋离离听着林星阑的故事,却触动了自己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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