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战,奠定了常遇春今后的地位,勇猛不可挡,常疯子所向披靡。
刚才主要在杀贼兵,就是想要达到这个效果,现在,对方已经开始溃退,那就会全部变成他们案板上的肉,步兵,还想跑过骑兵?
这个时候,杀那些步兵,已经不重要了,常遇春最需要做的事,就是杀掉张士德!
擒贼先擒王,这场战斗,现在算是胜利了,解了扬州之围,但是,对于常遇春来说,只要没有将对方的主帅干掉,那就不算是完胜。
此时,他才从砍杀中抽出身来,抬头瞭望四周的局势。
那个飘扬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就是常遇春的目标!
马蹄依旧在地面上强有力地踏动着,马上的骑兵,依旧在挥舞着自己的长枪,常遇春依旧冲在了最前面,他们离那个帅旗,越来越近。
周围的贼兵,在卖力地奔跑着,他们心惊胆战地看着后面的骑兵从自己身边飞驰而过,居然没有来找他们麻烦,有的时候,离他们也就一杆长枪的距离。他们慢慢地放下心来,步伐也就慢了。
他们不知道,现在这些杀神们没有管自己,只是为了先去将那个帅旗所在的位置包围住,先干掉他们的主帅而已。
这些已经扔掉兵器,只顾逃跑的贼兵,在骑兵的眼里,已经是死尸一般了。
包围住那个帅旗,干掉对方的主帅!
一路的冲杀,证明了他们这支队伍强悍的战斗力,现在,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干得更漂亮!
只有马蹄声,没有喊杀声,却更加让人热血沸腾。
张士德已经跨上了战马,他虽然不甘心,也知道自己必须该走了,再不走,恐怕也和史文炳一样。
他需要回高邮府,收拢这些散兵,抵御北方的脱脱大军。
这个仇,他一定要报!
张士德走了,但是,他的帅旗,那个大大的张字,却依旧飘扬在那个位置。
军旗是很神圣的,在战斗中,军旗是鼓舞士气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也代表了一支军队的最高荣誉。缴获了对方的军旗,基本上就代表着这支军队彻底被消灭,而帅旗被夺,被玷污,更是罪不可赦。
但是,再怎么丢人,也比死要好。
当常遇春冲到帅旗跟前的时候,那里只有一个人,一个傻傻地站在那里向他笑的贼兵,两个胳膊,一直都在护着那面旗帜。
张士德,居然就这样跑了?
看着四周如潮水般逃跑的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