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没多久,群狼吼啸,狼群飞奔而来。
“这是狼群要吃我不成?”
小乞儿心中大惊,随即想起可以进入神城,又冷静下来,看向狼群。
这一看,小乞儿就发现了老狼王趾高气扬,在其身后跟着一只体型威武,却满身伤痕,如同小弟一般的银狼,在它们后面,乃是二十几头白狼。
狼群,本就强悍,一般成年就有人类肉身8重的境界了,至于银狼与老狼王就更强一些了。
只是,老狼王毕竟老了,之前输给了银狼,但是因为进入神城,吸了丹辰殿的五彩灵液,恢复了活力,重返壮年,回去之后,战胜了银狼,夺回了狼王之位。
嗷呜。
老狼王率领群狼,匍匐在了小乞儿的身前。
那头银狼还不愿意,却被老狼王冲上去撕咬了一番,认怂了,也匍匐下来。
“这是什么意思?”
小乞儿有些疑惑,不过想起浑天候府中养着一些凶猛的狼犬,只有看到主人才会趴在地上讨好,看到其他人早就冲上去撕咬了。
“难道是把我当主人了?”小乞儿眼睛一亮,随机又暗了下来,道:“不过,我可不是浑天候,养不起你们。另外,我还要报仇,更不可能留在这里!”
老狼王仿佛听懂了一样,重新站了起来,低鸣了几声,率领狼群,回归了森林。
这个时候,天色也快要亮了,小乞儿决定现在离开,去找浑天候府的管家报仇。
浑天侯府的管家朱明义,与小乞儿乃是同乡,原本只是浑天候府上的一个普通护卫而已。
一年前,朱明义偶然得知郑天麟10岁有死劫,于是带着小乞儿来到浑天候府,向浑天候献计,让小乞儿代替郑天麟去死,立下大功,这才成为浑天候府的管家。
成为了浑天候府的管家,朱明义自然平步青云,只是一年时间,听闻就在浑天城置办齐了家业,想要携家带口,搬进浑天城。
“朱明义,如果不是你,浑天候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也根本不知道我与郑天麟模样相似,你就是一切的始作俑者之一。
可以说,你用我的命,换了一身荣华富贵。
浑天候、郑天麟、大夏四皇子我杀不了,不过,我却可以先杀了朱明义!”
小乞儿咬牙切齿。
“在浑天城,我没有机会杀掉朱明义,但是记得朱明义提到过,他的大宅已经买好了,最近几日就要回乡接妻儿过去了,我正好可以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