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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草包(3 / 4)

身上的人类血脉阻碍了妖力的运用。如果他想使出任何法术,必须先洗掉一种血脉。也就是俗称的‘换血’,要么换成纯正的人血,要么换成纯正的妖血。”

这活得也太憋屈了!“这样说来,温二公子岂非也很可怜,长得人不人,妖不妖地,还用不出法力来。”

“事无绝对,也分利弊。”长天却不这么想,“你只看到他为人之时的痛苦,却没想过他的妖血能为他带来什么。妖怪的寿命远超常人,他至少能活上两百多岁,比正常人类多出一倍不止;虽然不能使用妖力,但他的力气、速度也可能会远超常人,甚至可能从母亲那里承袭部分的妖族天赋。在当今世上,这都是常人求也求不来的本事。”

宁小闲承认,长天说得在理。但他不曾在人类社会里生活过,以他神兽之傲,也不可能体会到一个终年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半妖,身处人类族群中的自卑、寂寞、怨恨和痛苦。在她看来,温二公子还能保持平常心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她突发其想:“如果人类想变成妖怪或半妖之身,有可能么?”

长天笑道:“自然是有的。”他想起宁小闲也拥有人类血脉,但以后又要运行妖修之术,难度比起温二公子学法术一点也不低。其实他让宁小闲淬炼体质,是打算走出第三条路子来,不过现在跟她说这些为时太早了。

这趟进出城主府看来还挺顺利。可是她都已经快走到城主府的大门了,前边儿却跳出来一个堵路的。

她一看这人,就想叹气。

温府既然有温二公子,那自然就有个温大公子。在谈清荷的口中,这位温良谨温大公子名字取得虽好,但既谈不上善良,也不够谨慎。

岩城的老居民都知道,这温大公子也是个极品。若说他是个好人,可是他对吃喝嫖赌的兴趣真不小,欺男霸女的事也没少做。只是温城主确实将这岩城经营得蒸蒸日上,大家对这温府大公子的行为也就还能忍受。他最喜勾搭良家妇女,有便宜也舍不得不占,有事没事儿还喜欢骚扰一下类似于谈清荷这样的俏丽小寡妇;但你若说他是个坏人,他没有逼死过良民,也未沾染过血腥,离坏得头顶长脓、脚底生疮还有十万八千里距离。

听完谈清荷的介绍,宁小闲总结这就是个小人,罪不致死,但像苍蝇一般惹厌。现在这只大苍蝇就横在她面前,挡住了去路。

这厮大概遗传了父母的好品相,模样长得原本也挺不错的,尤其一双凤眼传情,称得上俊俏二字,可惜嘴唇红艳,脚步虚浮,显然心力不足。温良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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