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跟着封宗平回去了,殷或搬到了白善他们隔壁,闻言笑道:“前儿不是才吃过吗?怎么又吃?”
“前儿吃的是鹿筋。”满宝咽了咽口水,“不过说真的,夏州的鹿真好吃,比京城的好吃多了。”
不仅鹿筋好吃,鹿肉也好吃。
白善深以为然的点头,“还便宜。”
俩人对视一眼,忍不住嘿嘿一笑。
前天龚三太太请他们吃了鹿筋,于是白善便趁机了解了一下活鹿,果然,和京城不一样,在夏州这里要买到活鹿要简单得多。
因为这里不仅有野生的,也有圈养的。
在马场里围上一块草地就可以养鹿,然后到了秋冬时就拿出来放到草场上给公子小姐们狩猎,那赚的钱可比单卖鹿肉要赚钱。
而且这里许多鹿的祖宗都是野鹿,只是被圈养起来后生了一代又一代,味道比野鹿的味道更好。
白善就买了两头不同品种的小鹿,然后和满宝骑着马到了大草原上上供给了小岳父。
回来就借口说箭法练得不好让鹿跑了。
除了白二郎和殷或,其他人都没怀疑,嗯,其他人也就是知道他买鹿的龚三和龚三太太而已。
因为怕他们伤心,所以今天他们没有请吃鹿肉,而是请吃的是羊蝎子,以为他们喜欢打猎的龚三太太还道:“羊比鹿好猎,你们要是想打猎,那我让人赶些羊到草原上让你们练练手?”
到时候她让人往里头赶上百来头羊,就不信他们射不中。
满宝连忙道:“算了,我们那天就是起了一点儿兴致,对打猎一般的。”
龚三太太点头,其实心里还是惋惜的,这俩人先前也不说,要知道他们是想打猎,她带他们去草场呀,交了钱进去跑几圈,打中了付钱,打不中当玩儿了。
偏自己买了鹿到草原上射着玩儿,那又不是谁家的草场,就是跑了也没处找去,白费了两只小鹿。
夏州城如今已经恢复了烟火气,不少店铺都开门了,所以龚三太太直接请他们去她最常去的那家羊肉馆里吃。
她道:“别看这馆子小,做的羊蝎子却是最地道的,还有贴的饼子特别好吃,又软绵又劲道,之前你们在我家吃的味道都没这好,唉,明天你们就要走了,不然我还能多带你们来吃几次。”
满宝已经闻到了香味,连连点头。
他们看向窗外,笑道:“现在街上人多了许多。”
“这哪叫多呀,”龚三太太也看了一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