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即将被人追上之前,迟海涛打算放弃箱子逃跑,而彭勇为了防备小偷在经过路口时遭遇车辆撞击,决定先把小偷踢到。于是,箱子先掉下来,接着彭勇踢上小偷的后背,然后小偷被跳起的箱子绊倒,往右前方摔倒,之后死亡。
这里面,有两个不可以在法律文书中表述、但是可以存在于小组讨论中的假设。
一是,假设小偷没有扔掉箱子,那么他摔倒的方向应该是正前方,就不会导致脖子被护栏卡住而死亡。
二是,假设彭勇并没有飞起一脚,小偷被自己扔下的箱子绊倒并且致死的可能性依然非常大。
法律不允许假设,但是假设往往可以佐证事实,这就像数学上的反证法,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事实清楚了,小偷确实死于箱子绊脚和军人踢到的双重作用,而这两种作用,箱子是主要因素,军人是辅助因素。
也就是说,军人是有责任的,但是责任并不大,这是普通人的理解。
对于彭勇来说,最后的情况则是,虽然他的责任并不大,但是他确实是有责任的。
再小的责任也是责任,彭勇知道,自己完了!必须要为自己的热血付出代价了,哪怕一开始的出发点有多么正义多么崇高,都必须承担责任。
军装必须脱了,转业没有可能,退伍同样无望,只剩下了被开除军籍一条路。而且,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最后,还需要对死者做出民事赔偿。
彭勇可以接受民事赔偿,死者虽然是小偷,但罪不至死,适当赔偿是应该的;
他甚至也愿意接受牢狱之灾,错了就是错了,出发点再高尚也是错了,大老爷们,咱输得起;
但是彭勇实在无法接受开除军籍这样的处罚,对一个优秀的士官来说,这是无边无际的耻辱。责任退兵,这个耻辱的标签会伴着自己的余生,让自己再也抬不起头来。
……
江城市局方面对于迟海涛的案子算是结了。
彭勇自有军方处理,曾经追逐迟海涛的被盗者及同伴没有责任,这个烫手的山芋,终于算是冷了。媒体和公众对于公布的调查结果基本满意,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剩下的问题就是迟海涛的后事,让大家吃惊的是,虽然已经查到了迟海涛的身份信息,并且通知了当地村委会,却一直没人来认领迟海涛的尸体。
太没人情味了吧?就算他是个小偷,就算资料显示他曾经坐过牢,但是你们这些亲友,不能不管他的后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