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
前脚刚踏进去,后脚发现那人手里拿着一本画册,不是医书,是师傅的美男图,“你也喜欢看这个?”
那人放下画册,一言不发。
朝曦习惯了,自顾自解释道,“是我师傅的,我师傅的梦想就是睡遍全天下美男,她还给美男们排了个名次。”
刚从外面回来,又搬了些东西,朝曦有些渴,倒了杯水,自然而然坐在床边,掀开画册的最后一页,指了指空白的地方继续道,“师傅说第一名颜如冠玉,貌似潘安,她笔力不够,画不出那人的半分神采。”
到现在她还记得师傅那副丢了魂的模样,她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瞧一辈子都不够,好想打断他的腿,豢养一辈子。
“那人便是如今权倾天下、独揽朝政的摄政王。”
听说手底下有个专门招揽人才的晋江书苑,每年办一次晋江诗会,可以登碧水楼台,不断安插人在朝堂之上,朝廷七成的人为他所控,说是幕后皇帝一点都不为过。
原来还想过等他身体好的差不多时,背下山拜堂,自从怀疑外头那些官兵是来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宁愿不拜堂,依旧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个给她做饭,任她为所欲为的人,还长的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后绝对找不到一模一样,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觉,毕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闺秀,二不懂贤良淑德,最多算个小家碧玉,能占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辈子积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会放他离开。
除非他真的待腻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将盖子盖回去,几步走到床边,本来想抱他,那双手一伸出,尽是泥巴和细小的伤痕,登时放弃,皱眉道,“我身上太脏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来。”
她刚刚经历风里来雨里去,一天半都在外头,身上脏是一回事,还有一股汗臭味。
这人最喜欢干净,弄脏了他,又要发呆半天,前两天便是因为用手撑住地,弄脏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说起来他这么怕脏,亲自跑去菜园子里摘菜回来做饭,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么,往水桶里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没了。
再想想刚刚的食材,光溜溜的茄子,搁在床底下不能见光的清水豆芽,还有虎皮青椒,三样都不怎么费劲,非常好洗,但沈斐还是用完了满满一桶水。
那桶是她特意买的,比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