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这王八蛋太不让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实实待着?到处跑什么?
不过她跟沈斐性格不同,爱好也不同, 沈斐又挂了彩,也不爱那些打打杀杀的事,玩不到一起去实属正常。
俩人免不得要暂时分开, 好在沈斐喜静,有本书就能安安静静坐着等她,要是换个人保不齐已经玩自己的去了,俩人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还是沈斐好, 朝曦认命去找他。
不在书铺,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细想了想,沈斐还有什么爱好?
他除了最爱看书,其实还爱喝茶, 鉴玉,和养花花草草。
像个贵族一般,天生喜好一些优雅的东西, 与风里来,雨里去的朝曦完全背驰,宛如两个世界里的人。
就像天与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触, 实际上在遥远的边界,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
正如她与沈斐,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还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着去茶馆碰碰运气,那书铺附近正好有茶馆,她找沈斐的时候瞧见过,书铺里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过年又热闹,到处都挤满了人,连书铺也不例外。
没有坐位,沈斐又体弱,站不了多久,肯定会去找地方歇息。
坐着看书当然比站着看书舒服,沈斐恰好是个十分爱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个书铺,问了店家,有没有瞧见一个容貌俊美还负了伤的人来过,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征很好认,先不说气质这种虚无的东西,光是那张脸看过的人都绝对忘不了,再加上挂彩的胳膊,那么大的绷带,瞎子才看不见。
方才来的急,自信沈斐不在这个书铺,就一定在那个书铺,所以忘了问店家,如今这么一说,店家果然点头道,“瞧见了,往那边走了。”
人本能喜欢好看的东西,瞧见长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几眼,瞧不见人才收回视线,可以十分肯定,“他进了清风茶馆。”
清风茶馆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声谢,连忙就要往清风茶馆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亲之地,小公子长得俊俏,若不是为了相亲而来,一定不要吃砸来的果子。”
???
“这是什么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与她细说,“这不是过年了吗,往常规定父母之名,媒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