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然虽然表现得性格好能力强,但,跟追风比起来,他的受欢迎程度,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试问,谁人不爱一只乖巧可爱甚至会说话的小猫咪呢?
闲暇无事的时候,逗弄逗弄漂亮的猫咪;甚至可以和他说话解闷,这到底是什么神仙宠物?
所以追风走在将军府内,不说万众倾倒吧,那也是人见人爱了。
这样的日子对追风来说,比在丹峰时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所以当秦然说起要回道剑门时,最不舍的居然不是李诗音,而是追风。
却见追风眼泪汪汪的抱着秦然的脚,哭诉道:“爸爸,我们不回丹峰了好不好?”
真-乐不思蜀,秦然气得一脚把他踹飞,骂道:“赖在别人家不走了是吧?没见脸皮有你这么厚的!没有出息!”
“这里不是别人家啊……”追风在地上滚一圈,毫发无损,又振振有词的狡辩,“是诗音家。”
秦然一时语塞,他很难跟这个笨蛋解释清楚,诗音家跟他们自己家是有区别的。
“你想,你每天要吃那么多,肉肉不要钱啊?”他劝道,“别人养得起你?”
“我可以不吃肉。”追风居然可以给出这样的让步,他是真的很想留在这里。
“你是妖兽,别人都怕你。”秦然再道,“会有猎妖师来找你麻烦。”
“猎妖师打不过我。”追风道,“而且我只是偶尔说话,不现出真身,不会有人发现的。”
“那猎妖师会找诗音家人的麻烦。”
追风拿爪子拍拍胸脯:“我保护他们。”
“啊!”跟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讲道理,秦然觉得自己一定疯了,他上前去,再给这小猫咪一脚,呵斥道,“赶紧恢复真身,我们要走了。”
“呜呜呜……”追风满地打滚,滚了一身的灰,委委屈屈的说道,“爸爸,要不你们回去吧!我不回去了。”
“?”秦然气死了!
这节奏是,养了四年的白眼狼,被别人轻轻松松拐走了。就……他有一种幸幸苦苦养了二十年的女儿,被别人两根棒棒糖骗走的感觉,他又想给这个逆子一脚。
杨延琦大包小包的提着一些东西过来,看见追风的样子,心疼坏了,把东西丢在地上,紧张兮兮的抱起追风,轻轻柔柔拍去追风身上的灰,又责骂秦然:“你们要走就自己走啊,强迫我们追风做什么?”
“追风这么乖,你也狠心这么踹?”她瞪秦然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