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被卓锦初从酒柜里取出来了,期间小团子一直盯着卓锦初的手,目光发直。
大哥的手真好看啊,手指修长,是那种完美的漫画手,但比漫画手又多了几分好些细节,修剪完美的指尖透着近乎透明的粉,骨感又白净。
这酒叫不出名字,但是对于小团子而言,酒瓶都是极为好看的,澄澈得像水晶一样。
而摆在面前的几个小酒杯,也不是那种寻常的高脚杯,是卓锦初怕她贪杯拿出来的,小酒杯,方便少喝多餐。
然而这套小酒杯的价格,小团子却是知道的,别看不起眼,七位数上下。
小团子支着粉颊,像只可爱的小奶猫,盘踞在沙发上,决定将装醉进行到底。
小酒杯真的是别有一番风味,捏在手里,抿一小口就没了。
小团子突然计上心来,“哥哥,我是女孩子,我喝一杯,你陪我喝五杯。”
一方面没试探过自己酒量的底线,而另一方面,她似乎也没瞧见过大哥喝醉的样子,迫不及待的想见。
像她醉了,就是“变身”,那么大哥醉了,会不会也别有一番风味呢。
小团子乐滋滋的想,但卓锦初没有错过她脸上一丝一毫的小表情,“好。”他半点不犹豫就答应了。
卓锦初心里想的是这么喝还行,要是玩起划拳来,他未必可以全身而退了。
毕竟这样的福运项目,小团子才是常胜将军。
其实大哥刚才在同学宴会已经喝了些,这会儿在小团子眼里,这就像是一块被酒腌制过的唐僧肉了,而今,她却愈发想要把大哥给灌醉了。
一番酣畅淋漓下肚,小团子已经足足喝了十小杯了,她还意犹未尽,舔了舔嘴角,把樱唇舔得晶亮晶亮的。
刚才在同学聚会也喝了一小口红酒,因为贵的酒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没有那么强烈的辛辣苦涩,没有那么冲鼻的感觉,喝到嘴里的时候,微苦,余甘,良久,嘴里都是甜丝丝的,仿佛人置身在那一年日照雨露正好的葡萄园里。
好的酒水似是把葡萄做成了精致的琥珀,把那一年的葡萄完美的保留下来了,如此鲜活,再加上一些精炼的工艺,将葡萄的甘甜醇美释放到恰恰好。
不知不觉就十杯了,那大哥也就是喝了五十倍,这么一回神,小团子才惊觉大哥居然趴在了桌上,一贯坚实的轮廓,现在看上去却软绵绵的,她拿手指戳了戳,可大哥的小臂还是结实如铁。
她绕到茶几的另一边,凑过去看,大哥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