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说道:“请。”
李雁回没急着出手,只是说道:“要是我死了,把刀带回梁溪,反正你们到处走,反正有朝一日路过梁溪,便顺便丢在什么地方就成。”
李扶摇说道:“我没这么多事情要你做,因为我不想死在这里。”
李雁回想了想,笑道:“好的。”
……
……
言语之间的胜负,只在讲道理的人身上才能体现作用。
而对于李扶摇和李雁回这般不讲道理的人,似乎还是动手更为简单直接一点。
夜色里的剑光和刀光交相辉映。
无数磅礴的刀气和剑气在城头纠缠。
青铜刀上的符文一次又一次的绽放,将剑气破开,在城头某处形成一个真空区。
这柄青铜刀是道门不多的几样兵刃之一,其实论出名程度,和那柄桃木剑一般,也是当年道门想要挑战剑士一脉杀力的产物。
只是和桃木剑一样,最后都没有能成。
可不管怎么说,既然是道门花费许多精力弄出来的东西,都不是一般术法能够比拟的。
城头的刀气如同海水涨潮。
东海有潮,起时便是滔天巨浪,天地无拘束。
很显然李雁回没有去过东海,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刀气有如此的势。
势这个东西,和境界有关,和心境有关,和别的什么东西都没有什么关联。
李扶摇以手指抹过剑身,手指在锋利的剑锋上掠过一道血痕,有些鲜血落在剑身上。
那些鲜血尤为鲜艳。
李扶摇养剑是用的极为笨的法子,日复一日用这种笨法子养着剑,进展很慢,但很是稳。
这好像是每一步都深思熟虑。
想得多,有时候会有些别的东西出现。
但更多的时候,则是有些好处。
李扶摇养剑便是如此,虽然是进展缓慢,但效果极好。
慢工出细活这句话,一点都不差。
现在李扶摇手指抹过剑锋之后,青丝剑上的剑气大作。
这柄剑的威势比之前胜过太多。
剑士们都知道一道不算是太过高深的秘法,那便是以血祭剑。
血要本命精血,剑要通灵本命剑。
两者缺一不可。
青丝剑是李扶摇的本命剑,虽然还没有达到完全与他心灵相通的地步,但也差不离了。
他的手指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