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依维斯队伍的核心领导们,为他们将来的军队取了个名字,叫“进钱军”,后来在依维斯和请学的以死相逼下,才终于改为了“钱进军”。但是在日后书写军旗时,依维斯又特意将这个名字笔误为“前进军”!这支日后纵横整个大陆的军队的名字的由来,在更久的将来引起无数历史学家的研究和遐想,甚至是争论。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名字的真正的由来的。历史,就是如此容易被淹没。在喧哗了整个夜晚之后,依维斯和“前进军”的核心们都红着眼睛踏上了寻仇之路——五十里外的东炎山。而维拉、索特、白木等候补核心也在自己的强烈要求下,被批准一同前往。“白衣服的小子你出来,我们老大来了。”一到山脚下,索特就大声地嚷嚷道。“你们又来了?”很快,山上就走下来一个少年,背后跟着两三百喽罗。他是金黄色头发,白色皮肤,高鼻梁,与普通西部大陆人无异。只是一身全白的衣服有些古怪,即使是全大陆都游荡过的那兰罗也从没有见过有什么人穿着这样的衣服。但是这些都不是依维斯所在意的,依维斯最在意的是他那把剑。看到他的剑,依维斯又不禁看看自己的剑,这把自己以为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剑原来并不是独一无二的。那个白衣少年的剑,不就和自己的剑很相似吗?“或许,他与我的过去有着莫大的渊源。”依维斯心想。“我叫依维斯,你叫什么名字?”依维斯见他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年轻几分,又念他对自己的人只伤不杀,所以此时心里对他其实并无丝毫敌意。“你还没有资格知道我的名字。”那少年不动声色地说道。“要如何才有资格知道你的名字呢?”依维斯并不生气,反而反问道。“赢过我手中的长剑。”少年抚摸着自己手里的剑,说道。他摸的时候,仿佛在摸自己的手一样自然、亲切。看得出来,他很珍惜他的剑,就像珍惜他的手一样。“我今天来本来是来打架的,但是现在我不想打了。”依维斯说道。“为什么?”少年看上去有点吃惊。“因为你当天并没有杀人,这可以看得出来你并不是坏人。我不想和一个好人对战。”依维斯说道。“让一个人生,并不算仁慈。让一个人死,也不算残忍。听任人活得痛苦或者死得难受才是真正的罪孽。”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