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抄着抄写。温皙不禁骂了一句:“屁!这个班昭绝对有病!把自己看得比男人低下一等!犯贱啊?!”
班昭是东汉才女,一部《女诫》成名于汉。为自己博得了贤明,却压迫了后世多少人!无怪乎后世女权主义者称班昭为“女子之大贼”,也不算冤枉了她!
心里再不爽,还是要继续抄,结果越抄越不爽!抄完了洋洋洒洒千余字的《女诫》,温皙这辈子都不想再抄第二遍了!尤其是手。酸死了!!
毛笔写字本就累,还要写得工工整整就格外慢了!温皙全力去写,一分钟也只能写四五个字,一部女诫就要写两三个时辰!累都累死了!
草草给自己垫吧了点食物,女诫还是最短的一篇。后头三本更厚,就算有空间三倍时间,温皙就算从现在起不睡觉,也抄不完!
仰躺在灵泉山小楼的席梦思大床上,温皙一边捏着酸胀的手臂,一边想主意,康熙是绝对说得出做得到的,要是不抄完了,还指不定要要玉录玳和胤禄扣留多久呢!
随即眼中灵光一闪,靠,毛笔抄不完,不会换别的啊?!温皙记得当初在空间里好像在哪儿放了钢笔来着!于是立刻翻箱倒柜去找,记得还是她生日的时候一个比较照顾他的学长送的,还是牌名牌货,好几百块呢!
找到了!就在抽屉的最下一层放着呢!
温皙急忙卸开了看看,果然不愧是名牌,一点没生锈,质量坚挺!温皙立刻灌了墨汁,开始试用。虽然多少年都没用钢笔了,但是凭借本能很快便适应过来了。
温皙很钟爱钢笔,原子笔太圆滑,写不出劲道来,钢笔写出来的字也很刚劲!因此温皙是用钢笔长大的!写得一手好钢笔字。所以用毛笔写字,就软塌塌的了。
温皙写顺溜了,钢笔字的速度是毛笔字的十倍!这样一来,果然快多了。
“主子,该用晚膳了!”竹儿打帘子,进了书房,看到温皙软软地趴在桌子上,身下压着一大堆写好的东西。
“主子,晚膳好了,是否传膳?”竹儿小声请示道。
温皙早就累得不行了,尤其是右手软得跟没骨头似的,这辈子加上上辈子都没一口气写这么多字呢!毛笔字写的压在上头,钢笔字的在下面,已经全部抄完了,空间时间也花了十几个钟头,中间吃了两顿了。现在才刚刚出来。
温皙疲惫至极,吩咐道:“不用了,我不想吃。”在空间里都吃过了,就是困得很,又吩咐道:“这些都别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