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柔送走了曾父后坐上了停放在伽蓝寺侧门口的马车,她就是坐着这辆马车到的伽蓝寺,这回儿正好让赶马车的人送她去京兆衙门。
哪个朝代都少不了讼师,大隋朝也有写状纸的讼师,但是很少有人会请讼师辩护,因为既然拿到公堂上说的案子大多是证据确凿的铁案,很少有犯人能脱罪的。
与其请没有用的讼师,还不如拿银子疏通县官父母官,所以说在大隋讼师的地位并不高,写状纸的活便是寺庙门口专门给人写书信的人也能做到。
“律法不健全,讼师没饭吃!”
“夫人……”
樱桃不再诧异从曾柔口中蹦出的话,“您是要打算去看您哥哥?”
“嗯。”
曾柔忙着啃大隋律法,枯燥的,无趣的律法对她来说像是一颗灵丹妙药,染墨的纸香让曾柔很是怀念当时在法庭的舌辩,虽然她只是匆匆看过一遍,但这本律法在曾柔眼里到处都是漏洞!
大隋的民风接近于隋唐时期,街道上也有外出的小娘子,对女子的束缚相对明清时小一些,这也给曾柔提供了便利条件。
民风开放,不意味着不重视嫡庶,不意味着不兴盛女子裹小脚。
大多数长着天足的女子都对能裹小脚的小姐很羡慕,因为大隋约定俗成的规矩,只有士族,世家,勋贵,读书人家的女儿才能裹脚,不是识字的人都叫读书人,想要裹脚起码得是秀才人家的女儿。
于是,虽然街上也有名门小姐命妇走动,但曾柔看她们走路摇摇摆摆的样子,都替她们累得慌。
曾柔再也不抱怨老天给她的烂牌了,如果她穿到裹小脚的身体里,曾柔宁可自杀,裹脚是对女子最严重的摧残,没有之一!喜欢把玩女子三寸金兰的男人都是变态,没有幸免冤枉的。
如果她和诸葛云能够篡位成功的话,曾柔一定会给那群变态点颜色看看,让他们亲自尝尝裹脚的滋味,他们双脚裹成了三寸金莲,他们随时都可以把玩,这样不是更好?
樱桃轻声说道:“夫人,用不用奴婢找人写张状纸?”
“不用,我先了解一下详情。”
曾柔翻到了大隋律例最后一页,找不到女子不能做讼师的规定,这么说她可以做第一个女讼师,也可以给不景气的讼师行业立一个标杆,讼师应该怎当?
在现代律师可以体面的工种,社会地位同医生一样很高的。
曾柔原本打算了解详情后,找个口齿伶俐的讼师培养一下,遥控指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