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婷今天显得很兴奋,一大早就拉着她的私人保镖王慧珍,以及黄太太俩人出了门,将维多利亚港旁边的商圈逛了个遍。
精挑细选了一套白色晚礼服,还有从脑袋到手腕的全套高档首饰。
因为今晚,小叔叔要带她出席全香港规格最高的酒会。
她其实并不太在乎一年一度的港督府酒会的意义,也不在乎能遇到多少平时只能在电视和报纸上才能见到的大人物。
主要原因还是……小叔叔需要一名女伴、需要她。
这才是关键。
小叔叔对她的关爱和呵护是毋庸置疑的,人心是肉长的,她当然也想回报。
可有时候她又很悲哀的发现,小叔叔似乎什么都不缺,或是说自己能给予的,小叔叔全都有。
或许,自己这辈子都不太可能为他做点什么。
现在好了,千盼万盼,终于盼来一次机会!
她要做整个酒会上最漂亮的女人,要给小叔叔长脸,不能给他丢面子。
源自一个小姑娘的固执,她坚持要达成这一目标,所以,才会将这次酒会当成现阶段人生中的头等大事,精心操办。
太平山,李家别墅。
“王姐,黄姨,你们倒是给点意见啊,首饰这样搭配行不行,是不是太复杂了点?要不换掉条简单点的项链?”
李婷婷的闺房里,面对她的第三十六次问话,王慧珍和黄太太都傻了。
不是感觉厌烦,而是看傻了。
当一个女人能让其他女人挪不开眼时,你想想看,那该美到何等程度?
令人窒息!
平心而论,李婷婷的自身条件很好,标准的瓜子脸、大眼睛,长睫毛,细长的柳叶眉,鼻尖小巧而微微上扬,再搭配上一张樱桃小嘴,即便不施粉黛,亦是妥妥的大美女一个。
而现在,她这张本就俊俏的脸,还让全香港排得上号的化妆师,精心雕琢了一番,就更加美丽动人,足以沉鱼落雁一般。
另外,她的身材也是极好的。
看似很纤瘦,但其实由于经常锻炼、每天至少跳舞一小时以上,还爱好瑜伽塑形,十分有料,连人鱼线都有。
此时,搭配上一件纯白色的修身落地晚礼服,粉嫩的耳垂和纤细的脖子上装饰着晶莹剔透的钻石吊坠,简直不似人间之物,像是童话里走出的公主一般。
白衣胜雪,美艳不可方物!
“就……就这样吧,已经很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