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先生竟然还有这样的癖好!”梦心之感到有些难以置信。
“哪个男人不恋足呢?”聂广义有些跳脱地回应道,“男人不恋足的话,哪会有三寸金莲?”
“聂先生觉得三寸金莲美?”梦心之愈发诧异。
再怎么不尊重女性,也应该有个限度。
古代的一米,是三尺,一尺是十寸。
三寸换算到现代,就差不多是十厘米。
正常成年人的脚,怎么可能只有十厘米。
三寸金莲、四寸银莲,大于四寸的就是铁莲。
按照这么个算法,当代成年女性的脚,全部都是不入流的铁莲。
介于古代男人对于小脚的痴迷,女性或自愿,或被迫地开始裹脚。
裹脚是旧社会对女性身体的摧残,需要骨损肉烂才能完成。
避开小女孩的大脚趾,将剩下的四个脚趾,死命地往脚掌掰。
在小女孩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里,裹脚的人目露凶光,直接把脚指头的骨头折断。
骨折仅仅只是开始,在骨折之后,每天还要逼着女孩不停地走路。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骨头的复原,让脚骨肉彻底断裂,进而缠成一个“理想”的形状。
这个缠足的过程,每天晚上都要重复。
光听一听都觉得可怕。
我国古代女性的裹脚,和曾经风靡欧洲的束腰一样,都是对女性身体的一种摧残。
和束腰相比,裹脚是更为严苛的酷刑。
像三寸金莲这种畸形的审美,放到历史的长河里面,或许还能解释一下。
放到当代社会,就是对女性的亵渎。
聂广义没有给出太明确的回应,只模棱两可地来了一句:“很多人都觉得三寸金莲美。”
“恕我不敢苟同。”
“姑娘似乎有点针对我。”
“没有,我只是针对裹脚这件事情本身。”
“我只是说,有很多人都觉得美,并没有说我觉得美。我觉得自然才是美,在自然的前提下,我喜欢脚小一点的,最好不要做美甲,如果做了,也是水晶或者单色简洁的,脚指甲要是做得和手指甲一样复杂,就失去了自然的美感。”
梦心之心下感叹,【不愧是姐妹,连美甲都研究地这么细致。】
聂广义在梦心之的一脸感叹中,进一步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在自然美的前提下,我喜欢脚小一点的,34码、35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