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认定华娱传媒存在利用不正当竞争方式对其他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坐实了华娱传媒违背商业竞争道德,就会被市场直接清退!
!
这个结果对于华娱传媒来说绝对是不能承受之重。
当然,你如果不服可以上诉。
可上诉有用吗?
华夏有哪一家公司敢保证自己能跟眼前这几家集团掰腕子?
所以,在国内这一亩三分地上,真让这几家企业抓住你的小辫子,基本上可以直接躺平任宰了!
!
至于发起仲裁的理由和之前追加投资是一系列的操作。
由于追加投资的手续已经走完,在投资额度上,四家公司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
单单从名义上讲,《功夫》这部电影已经是四家公司的产业了……
你搞我代言人那是面子问题,起诉一下打打官司扯扯皮,都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可你搞我产业那性质就不在一个级别上了!
恶意利用行政手段,干扰经营生产活动,造成了巨额损失。
硬要给你华娱传媒扣这个帽子,你是跑不掉的。
别的产业还不好说,这可是电影!
你说网上带带节奏,投诉一下让剧组停工几天算不得巨额损失?
那你特么算票房了吗?
投资总额五个亿的电影,预估票房五十个亿不过分吧!
现在因为你华娱传媒的原因,负面舆论泛滥,最终要是只有十几二十个亿的票房了,就问你损失巨额不巨额?
越是这种模棱两可的地方,越是有发挥的余地,拼的就是法律团队的实力。
华娱传媒正儿八经的打个闲散官司都碰不过这几家的法律团队,更别说这种商业仲裁桉了。
绝对抓瞎!
高爽也在手机上看到了这一系列的操作。
原本高爽还以为孔灵萱大概是跟叶安蕾差不多的套路来控制网络舆论呢。
结果和他想的完全不同。
众星的舆论引导还只是集中在网络上的吃瓜群众这个群体。
但是孔灵萱的操作就已经上升到正式新闻的程度。
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段位。
说句不夸张的,今天晚上关于这两份起诉的报道就能登上京城电视台的晚间新闻节目!
单单是这一系列操作本身,对于文艺协会造成的压力就已经超乎想象。
文